確權登記不是越快越好

近日,中國地理信息產業協會向農業部提交《關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中存在問題的報告》,反映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下稱“農經權”)確權登記工作質量低劣、作業單位虧損嚴重等問題。根據農業部測算,完成農經權登記頒證工作的總體成本為30~40元/畝,但由於各地在招標時有意壓價及各測繪單位之間惡性競爭,許多地方實際中標價格遠遠低於農業部測算的成本價。為降低成本,中標單位在作業過程中亂象紛呈,如土地測量以室內勾繪代替現場實測,權屬調查免去實地指界,農民簽章找人代簽,等等。

這不免讓人擔憂,國家投入大量財政資金的惠民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或將變成爛尾工程、豆腐渣工程,本來利國利民的大事、好事,有可能會既損害農民切身權益,引發社會矛盾,又難以滿足國家推動農村建設及土地流轉的目標要求。

無庸諱言,這些情況確有可能發生,因為類似的前車之鑑並不鮮見。對此,地理信息產業協會建議通過採取規範招投標工作,督促地方資金及時到位等措施來解決問題。這一看法,或許有些太過樂觀了。

其實,各地農經權確權登記中,實際中標價格會遠低於農業部測算成本價的原因,除了與各地在招標時有意壓價及各測繪單位之間惡性競爭有關外,恐怕在更大程度上還與測繪單位對農經權登記頒證工作的複雜性、艱鉅性預估不足有關。

真正在不動產登記發證一線跌打滾爬過的人大多都知道,不論是農經權,還是農村宅基地和房屋登記頒證工作,其工作性質從本質上講可分為兩大部分:技術性工作,如實地測繪;政策性工作,如權屬調查。這兩部分工作的難度和側重點各不相同。

實地測繪等技術性工作,其難度往往是工作量大與時間短、人手少的矛盾,一般可通過增加人員投入,更新測繪工具,提高測繪效率等措施予以解決,這應該難不倒各測繪單位。但對入戶調查等政策性工作,恐怕不是簡單通過加大人員投入、更新相關設備等措施就可以解決的。

隨著科技進步和測繪工具的更新,實地測繪等技術性工作越來越高效;但權屬調查等政策性工作,卻隨著農村經濟社會結構的深刻變化,越來越難了。眼下,權屬調查等政策性工作,主要面臨著三大矛盾:

其一,專業人員少與工作量大的矛盾。農經權確權登記工作的難點主要在於確權環節。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是農民生存和發展的基本保障,土地問題因此也就成為最易誘發農村衝突的主要原因之一。這些年來,涉土信訪在信訪總量中的佔比一直居高不下,土地確權的困難由此可見一斑。

實地測繪主要靠技術,依賴於現代測繪工具的便利,在師傅帶領下大中專畢業生通過短期培訓一般就可以上崗;權屬調查則主要靠經驗,調查者不僅需要熟練掌握確權的各種政策依據,更需要有與當地農民打交道的經驗和技巧,而這些是不可能通過速成班培訓來完成的。

另外,不論是農經權,還是農村宅基地登記頒證工作,許多歷史遺留問題的權屬確認,其複雜程度不會亞於醫學專家面對的疑難雜症。而醫院為了保證患者的就診質量,專家門診是嚴格限號的。比這更麻煩的問題在於,農經權確權相關工作歷史遺留問題的佔比往往都不小。因此,在如今專業人員少、工作量又如此之大的情況下,如何保證農經權確權登記工作的質量,是亟須解決的大問題。

其二,政府大力度推進與農民不同步配合的矛盾。實地測繪等技術性工作,許多時候不需要農民配合,測繪單位單方面就可完成。而權屬調查則必須在農民的配合下完成。例如,土地四至調查,必須要在相鄰農戶的配合下才能完成。

從某種角度說,現在的農村可粗略劃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近郊的農村,另一種是遠郊的農村。近郊農村外出打工人員少,對土地利益爭奪厲害,通常越靠近近郊,外出打工的越少,對土地爭奪得就越厲害;遠郊農村則外出打工人員多,對土地利益關注相對較少,一般而言,越遠郊外出打工的越多,對土地利益的關注也相對越少。

農經權登記頒證在權屬調查時,在近郊最容易遇到農民土地權屬糾紛,土地界址表相鄰農戶不願簽字蓋章等問題,這種糾紛一般都曠日持久,很難解決;在遠郊則最容易陷入農民外出打工、土地界址表找不到相鄰農戶簽字蓋章的尷尬境地。讓外出打工農民整齊劃一、千里迢迢趕回家鄉來簽字蓋章,可能嗎?

其三,上層慎、中層急與基層怕的矛盾。不論是農經權,還是農村宅基地和房屋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上層始終都持審慎態度。《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明確規定,不動產統一登記實行自願申請而非強制登記。農業部對於農經權登記頒證工作也曾多次強調,各地要積極穩妥開展工作,不求齊步走,不搞一刀切。對於農村宅基地和房屋登記頒證工作,國土部也始終強調自願申請而非強制登記原則。

然而,有些地方為了快出成績、出好成績,競賽著比誰的確權登記速度快、登記頒證百分率高。對農村宅基地和房屋的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有的甚至要求在一年之內百分之百完成。對農經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也作類似要求。

這些情況,搞得基層無所適從、苦不堪言。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不少一線幹部反映,大量工作短期內擠在一起,如果規範操作,不要說“五加二、白加黑”,即便是“三頭六臂,不吃不睡”也不可能完成。更何況,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規定,如果登記機構登記錯誤給他人造成損害的,還要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基層幹部最怕的就是現在轟轟烈烈,事後秋後算賬。為避免現在風風火火地在短期內完成,今後再花費數倍甚至數十倍的時間和精力來“消除”後遺症,各種各樣的造假和欺騙也就應運而生了。

土地制度改革是農村改革的核心,確權登記是土地制度改革的序幕。因此,為保證土地制度改革持續推進,確權登記工作能順利且保質保量的完成,其工作推進速度就應該服從於質量。若非如此,最終導致爛尾工程、豆腐渣工程的出現,不但不會收到預期的效果,反而會使農村改革的局面更加複雜和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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