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這份關於醫療衛生的改革方案
值得你一看!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方案》會涉及哪些醫療項目?
文件中哪些政策與湖北有關?
一起來看看↓↓↓
你需要了解的這些專業名詞
什麼是財政事權?
什麼是支出責任?
今年3月,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記者會上,時任財政部部長,現任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肖捷為大眾進行了解釋說明。
財政事權:指一級政府應當承擔的、運用財政資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職責和任務。
支出責任:指政府履行財政事權的支出義務和保障。
一句話來解釋此文件,就是
中央與地方財政在醫療衛生領域的
支出比例各佔多少
《方案》中各項目,中央與地方財政分擔比例,基本按照下表來執行。
檔位
地區
中央分擔比例
第一檔
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中央分擔80%
第二檔
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
中央
分擔60%
第三檔
遼寧、福建、山東
中央分擔50%
第四檔
天津、江蘇、浙江、廣東
大連、寧波、廈門、青島、深圳
中央分擔30%
第五檔
北京、上海
中央分擔10%
《方案》中,分別劃分出公共衛生、醫療保障、計劃生育、能力建設四個方面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哪些項目由中央分擔支出?
哪些項目由中央全部承擔支出?
哪些項目由地方財政承擔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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