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的绅权与官权

近代的绅权与官权​绅权是一种特殊的历史现象,所谓绅士是一种非官非民的身份。在明清两代绅士都有通过科举或者捐纳获得的功名,而在北洋政府时期和国民政府时期新绅则多有学历或有党派身份。明代绅权之盛令人咋舌,看过儒林外史的人都会留下深刻印象。清代绅士似不如明代嚣张,然而在后期其专横拔扈实不让明代。不要说曾为职官的缙绅,即使是举贡生监也可交结官府称霸乡里此种现象比比皆是。在民国时期旧绅虽淡出历史舞台,而新绅阶层却逐渐形成。总之从明代以来至近代,绅士实际掌握着地方基层的控制权。在地方上绅权与官权有所分工,绅权的作用偏重于宣传教育和其他自治事务,绅士充任书院掌院养成士子办理社学义学推广教育充任乡约值月宣讲圣谕,而官权的作用偏重于征课司法保卫,但这二者的职能作用又是互相渗透的。如乡约、耆老是由绅士公举的,而吏役则是由地方官决定去留的,保甲地方虽由地方官指挥,却往往是由绅士保充的。地方自治事务如善堂、积谷、修路、造桥、兴学之类有利可图的,照例由绅士担任,属于非常事务的,如办乡团、救灾、赈济、丈量土地、举办捐税、摊派一类,也非由绅士领导不可,负担归之平民利益官绅合得。绅权由于面对的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农民,因此它容易成为一种不受约束的权力。尤其是社会大变革的动荡时期往往成为它膨胀扩张的良机,可见原来的绅士有很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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