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孩子被同学家长冤枉打人,被逼下跪打脸后监控证实没有,对方却拒不认错,怎么办?

网鱼14


我要是遇到这样的人,别怪我不理智。你的孩子是宝贝,我的孩子在我这里也是我的宝贝。你对我孩子造成的伤害,我不会加倍,但是会正常还回去。


我们都知道,作为大人,应该有理智,孩子之间不管发生了什么,就算是打架,也是很正常的,况且两人打架一定都有吃亏的地方,所以说肯定半斤八两。这时候你作为一个家长参与进来,还逼迫孩子跪下,打耳光,这样可恶的行为都能做出来,我想你的孩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这样的一家人,如果没人教育,对不起,我一定会替大家来教育。

我也不会动手打你孩子,但是,你怎么打我孩子的,你就怎么打你自己孩子。我不动手,你自己动手。这样才公平,我看看你是怎么教育孩子的。如果你下不去手,那就别怪我动手了。我动手两个都要教育。


自己管不了孩子,到外边来惹祸,只会以大欺小,惹了祸就想用武力来解决,那么可以啊,就用武力来解决你。


其实发生这样的问题,本身就是家庭教育出问题了。而这个家长却还以错的方式来教育孩子,你毁了自己的孩子就算了,还想毁掉其他人的孩子,痴心妄想啊。


对于可以讲理的人,那就讲理。如果不讲理,那就动手吧。


老王侦查记


我家闺女就被冤枉一回,一个孩子回家和她妈妈说,我闺女打她了,她妈妈微信找我媳妇,我媳妇赶紧道歉,然后说问问老师情况,我闺女四年级,晚上上学校托管班,给老师微信截图,发了和家长的聊天记录,让老师问问,过了一会给老师打电话,问情况,老师说问了,上课时老师凶一个男孩子,用书本打孩子脸,不小心把孩子鼻子出血了。大课间下楼时,三个孩子在一起,她家孩子让我家孩子打她一下,试试能不能她鼻子也出血,我家孩子说不打,另一个孩子做证,全程看着呢,她家孩子自己打了自己一下。她们三个天天一起玩,特别好的那种。不知道回家她怎么和她家长说的,她家长就说我闺女打她闺女了。我媳妇了解情况后,就打电话和她妈妈说了解的情况,对方直接说,不可能,以后不准她们再在一起玩了,扒拉扒拉一堆原来一起玩的时候,我闺女这不好那不好的,说谁打她孩子,她不管直接去学校帮她闺女打过来。晚上放学,接闺女,我们又专门找老师还有和她们一起玩的孩子问清楚情况。现在的孩子不知道什么情况,有时候是家长太敏感,我闺女学习好,都喜欢和她玩。老师也喜欢她,可能孩子感觉和我闺女打打闹闹是好朋友的表现。可家长理解就不一样了。


艺佳影楼相框


在打人的行为还不确定的情况下,同学家长逼孩子“下跪打脸”,这是对那个被打的学生的人格侮辱和精神践踏,难保不会在她幼小的心灵中留下阴影和创伤。

首先,不明事理就擅作主张,这是家长的不理智;此外,因为孩子的矛盾而大人以这种方式来处理,实在是不恰切,甚至不道德有违一个成年人该有的素质。

“监控证实没有,对方却拒不认错”,这更是令人发指的行为。小学生都明白的“犯错就改”的道理,作为成年人的家长却视若无睹。这是对自己的孩子做了十分错误的表率,是一种非常扭曲的价值观的引导。

但是被“不公正”对待的小朋友理所应当得到家长的正面回应,不考虑精神身体伤害的损失的赔偿手段,

公开严肃的道歉声明是必须要有的,否则未来两个孩子的学习成长都会大受影响。

如果家长执意拒绝道歉,校方应该采取强制措施,以孩子转校为惩戒,或者诉诸警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最理想的情况,如果恶人肆意妄为还不思悔改,小事化大也是必要的,不然道德秩序何以自处


席越


一个九岁的孩子,被同学家长冤枉打了人,被逼迫下跪还被打脸,录像监控证实了孩子的清白,对方却拒不认错,这种事情绝对不能不了了之,一定要给孩子讨个公道,这个学生家长,原本也不是一个好鸟,如果不让对方接受一点惩罚,这种不问青红皂白的性格,还会继续危害他人。

追踪事情的真相和事情的处理结果,固然重要,但却不能原谅那个孩子的家长,一个人犯错不是不可原谅,但明知自己错了拒不认错就不可原谅了,说不定他明知孩子没有错,还故意欺负孩子,这种人也不是做不出来,他不认错,怎么来消除孩子的心理阴影,这件事情会给孩子的心理产生隐形影响,关系到孩子将来的学习和成长。

遇到这样的事情,应该怎么办?怎样才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好孩子,寻求警察的帮助是很有必要的,本来这个学生的家长就不是什么善类,别说孩子没错,就是孩子有错也不能采取那种极端的行为,对一个九岁的孩子使以暴行。所以必须让使暴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事情到了这里,说明我们教育好孩子很重要,教育他们遇到这样的情况,要如何应对,需要寻求什么人帮助。总之,保护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一叶知秋zb


别让我看到这样的题,还能怎么办?怎么对待孩子的就怎么换给对方。还用问吗?


首先,通过描述可以看出,孩子并没有错,监控录像上也是没有找到任何证据,那么这种情况下,这种情况下明显对方做错了。

其次,逼孩子下跪本身就是人格侮辱行为,不仅仅是侮辱的孩子,笔者认为连同家长一样是间接的收到了人格的侮辱,看不起孩子就是看不起背后的教育人。


最后,在一切有理有证的情况下,居然还不认错,张个嘴说三字“对不起”都不想说?那么就看你的嘴硬还拳头硬了!

不要认为处理方式过激,要知道这种成年人,思想上已经根深蒂固了!谴责,教育,等是无法改变其行为的,以后也会继续这种行为,再这种情况下,就要教他好好做人。

不知道读友们你们认为如何处理的?(谢谢大家观看,别忘记关注一下哦!)


逍遥白帝


首先,先报警,警察处理后结果能让你满意那么就算了,如果警察处理结果你不能接受但是你又能承受这种后果的,那么可以考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比如说警察判那个家长赔钱然后道歉,你不接受,那么你也可以让他小孩跪下道歉,但是千万不要打人,一动手性质就不一样了,以家长的身份为自己的孩子讨公道,只要你占住理就不要怕,中国有些人就是你越软弱他就越起劲,他怎么对你孩子你也怎么对他孩子,这样的话警察来了,如果和之前处理他的结果不一样那么你就有理了,这种事只要你是对的,只有闹大了才能得到完美的解决,社会舆论和媒体都会站在有理的那一方的


足霸潮流推手


看着这样的事情,真的非常气愤!

孩子才9岁,同学之间闹矛盾很正常,即使那个孩子有错,动手打人了,该管教孩子的也不是同学家长。



学生之间打架自然有老师处理,老师处理不了还有孩子家长,若是家长都无法解决,还有公安局呢?怎么也轮不到同学家长啊!

换人思考,若是自己家的孩子就这样被别的孩子家长逼着下跪,该是多么气愤呢?每个孩子都是父母手心里的宝,自己都不舍得动一根手指头,别的孩子家长竟然让其下跪!若是发生的事情,父母拼命的心都有了。

最让人气愤至极的是这个孩子是被冤枉的!孩子并没有打人!却被逼着下跪!

家长的这种行为真是打脸了!面对这样打脸的事情,那个不可理喻的家长却竟然不道歉!这位家长的做法是多么过分呢?

这位家长给孩子下跪道歉也不为过!

逼孩子下跪道歉,这给孩子造成多么大的伤害,甚至会影响孩子一生。可是,这位家长却如此不负责任,竟然拒绝道歉,真是应该被谴责!

另外,他的这样做法,又给他自己的孩子树立什么的榜样呢?以后他的孩子是不是都会让其父母为其出头,在学校称霸呢?


春风海棠


从对方家长逼迫孩子下跪打脸就能知道后来对方的拒不认错不出为奇,虽说孩子被欺负,作为家长难免心疼,想要为孩子找回公道,但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逼迫一个孩子,这样的家长,伤害了别人的孩子也害了自己的孩子。

1.既然监控证明了9岁孩子的无辜,那么显然是对方孩子说谎。

2.帮自己孩子出头,不了解事情真是经过就找对方麻烦,甚至以暴力解决问题,助长了自家孩子不良品性的发展。

3.知错不改,给自己的孩子树立不好的榜样,逐步毁了自家孩子。

题主,如果这个9岁的孩子是你的孩子,我建议你,不管怎么样,都要为孩子讨要回一个公道


首先,你是她最坚强的后盾

孩子在外面受到的委屈,回家向您诉说,这是一种最原始的对父母的信任,此时,当她能力内无法解决的时候,您就要出来做她的保护伞,让她知道她有所依靠,尽最大努力减少她内心所受到的伤害。

其次,教会她如何保护自己

孩子已经9岁,家长无法时时刻刻守护在旁,最好的方法就是教会她如何保护好自己,遇到强大的对手,自己惹不起打不赢就赶紧跑,或是寻求他人的帮助。

最后,借此教育,社会许多不公,唯有自己强,别人才不敢欺负

孩子最终都会面对社会上的种种不公委屈与险恶,既然遇到了,就让孩子明白一些社会规则,除了自保有自保的能力,还要让自己不断地变强,别人才不会轻易来欺负。


婉独文秀


我儿子学习差老师打电话让我儿子转学,我不转清明节前一天老师打电话给我说,我儿子在学校里面玩水枪里面加笔水,射到同学眼睛,同学眼睛疼要看病,我就说让他先看病钱到时候我出,我回家问我儿子,我儿子说他没有射,我打电话给老师说我儿子没玩水枪,老师说玩了,等清明节后上学我去问那个同学,那个同学说不是我儿子,我就让老师给我一个说法,老师说他在问问,等两天打电话给我说搞错了,我就说老师你没看见,有没问同学干嘛打电话让我给同学看病,他来一句你儿子学习差影响我绩效,我以为是他里,我直接骂你怎么不以为是你里。


拼爹有坑爹的年代88


9岁孩子被同学家长冤枉打人,被逼下跪打脸后,监控证实没有对方却拒不认错,听到这件事情,我的怒火蹭蹭的往上冒,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直接打回去。

一个家长逼9岁孩子下跪,是多么的恶劣,给孩子带来的伤害不只是被打脸那么简单。孩子的心理阴影可能会很大,作为这个孩子的家长要做好心理疏导。



领着孩子,让对方家长道歉,必须是诚恳的道歉,让孩子满意才可以,孩子不满意就让孩子说一个方式,总之孩子必须满意。

如果对方拒不道歉,那么把他孩子也拉过来,也让他下跪打脸好了,既然你不认为这是错的,那么我们还回来也没什么错是不是?

处理方式有点过激,但是绝对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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