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他在滁公開受審!被控受賄225萬餘元……

刚刚,他在滁公开受审!被控受贿225万余元……

安徽交通控股集團原董事長周仁強受審

9月7日上午,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周仁強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在安徽省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滁州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周仁強及辯護人到庭參加應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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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滁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周仁強在擔任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兼任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建設工程、綠化工程、發行債券、參股入股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妻子張某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25.729605萬元。

2012年至2014年,周仁強先後收受安徽皖信典當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彭某12000元購物卡,按照其請求,安排下屬單位驛達公司與安徽皖信典當有限責任公司做委託貸款業務,並擅自同意將驛達公司1億元資金通過華夏銀行借給皖信典當使用。2013年6月至8月,驛達公司三次共委託貸款給皖信典當7500萬元。2013年10月,周仁強指示相關人員上報補充了高速集團審批手續。2013年12月,皖信典當獲得最後一期2500萬元委託貸款。後皖信典當部分貸款到期無法歸還,通過周仁強幫忙,貸款均獲得展期。截止2017年6月,上述1億元本金及利息均已歸還驛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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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2012年12月,周仁強在明知高速集團入股企業安徽幸運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虧損嚴重,且收購股權屬於集團“三重一大”事項,必須經集團會議研究和省國資委審批的情況下,仍擅自決定收購該企業。事後為完善收購手續,周仁強主持召開高速集團辦公會研究收購事項,並向參會人員隱瞞股權已收購的客觀事實,且事後仍未按程序上報省國資委。導致高速集團收購該股權支付的2008.8萬元全部虧損。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周仁強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周仁強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周仁強的親屬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界群眾 120餘人旁聽了庭審。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滁州市氣象局、滁州市人壽保險公司組織黨員幹部參與旁聽,接受廉政教育。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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