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爾哈赤囚禁長子,創建一影響深遠的制度,在東北成功建立政權

就在努爾哈赤的統一大業不斷向前推進之時,軍隊內部卻出現了矛盾。萬曆三十七年(公元1609年),努爾哈赤與他的生死兄弟舒爾哈齊之間發生權力衝突。舒爾哈齊一氣之下準備帶兵出走另立門戶,不料走漏風聲被努爾哈赤發覺,努爾哈赤扣留了舒爾哈齊並抄了他的家,涉嫌謀反的幾個大臣都被處死。舒爾哈齊出走的風波還沒有平息,努爾哈赤與長子褚英之間的矛盾又激化起來。褚英是努爾哈赤的長子,他驍勇善戰、軍功累累,為女真族統一大業做出了突出貢獻,因此努爾哈赤對他稱讚有加,並讓褚英代理軍政事務。由於褚英只是奉命執政,不是真正的掌權者,所以很難令弟弟和大臣們折服,對於他下達的一些命令,大臣們乾脆當作耳旁風,這引起了褚英的怨恨,他放出話說,凡是對他不友善者,等他即位後都將被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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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者無意聽者有心,褚英的狠話引起了大臣們的恐慌,於是他們集體向努爾哈赤告狀。努爾哈赤知道此事後非常生氣,他認為褚英心胸狹窄,並稱自己百年之後也不會讓他接班,還解除了他的兵權。褚英因此感到前途渺茫,盛怒之下,他作表焚天詛咒父親、弟弟以及眾大臣,結果再一次被告狀,這一次努爾哈赤沒有再給他機會,努爾哈赤囚禁長子褚英,2年後他不幸去世。努爾哈赤清除內部分裂勢力後,政權達到高度統一,兵馬也越來越多,人事管理上出現問題。為了加強自身的統治,努爾哈赤對屬下人馬進行了大整編,創建一影響深遠的制度八旗制度,大家都知道,八旗制度其實是一套集軍事、政治、生產功能於一體的制度。八旗中的旗是一種人事編制,為了便於分辨,各路人馬以不同的旗幟顏色相區分。萬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努爾哈赤初次整編軍馬之時只設黃白紅藍四色旗,旗下設牛錄作為基層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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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牛錄約有三百人。隨著隊伍的不斷壯大,努爾哈赤又增設了鑲白、鑲紅、鑲藍、鑲黃四旗,其中黃藍白旗都瀛紅邊,紅旗則鑲白邊,新增四旗與原有四旗合稱八旗。八旗中黃旗和鑲黃旗為努爾哈赤的直轄旗,地位比其他旗要高。八旗各自獨立,但各旗的統帥都要歸努爾哈赤負責。每旗的統帥被稱為旗主,旗主統率下的百姓為旗丁。旗丁們平時從事生產活動,戰時服兵役。八旗制度使女真族成為一個整體,他們被統稱為旗人。在八旗制度的基礎上,努爾哈赤又設立了五大臣議政王佐理國事制度。伴隨著滿族的發展和軍事力量的增強,需要研討和處理的事務日趨複雜,努爾哈赤在八大貝勒(旗主)會議的基礎上,增設若干名理政聽訟大臣,或稱議大臣,與八旗旗主一同議政,提出建議供各貝勒和努爾哈赤參考,這是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早期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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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認為,隨著改革的推進和力量的日益強大,努爾哈赤認識到,另立國號的時機已經成熟。萬曆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努爾哈赤在各旗主的擁護下在赫圖阿拉即位稱汗,定國號大金,年號“天命”。至此,努爾哈赤終於在東北建立起自己的政權。為了與歷史上的金朝區分開來,史稱該政權為“後金”。後金的建立引起了明朝廷的恐慌,明朝廷不可能允許國中之國的出現,對努爾哈赤也由之前的安撫轉為制裁,這使努爾哈赤與明朝廷的矛盾空前激化。八旗制度在實行前期產生了重要的作用。它既有利於當時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又有利於滿族共同體的形成。努爾哈赤通過八旗把分散的女真族部民組織起來,促進了女真族社會生產力的提高。八旗制度對入關後清政權的政策和戰略也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八旗成員成為清初統治集團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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