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统筹 速行动 扬利剑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2月以来,区检察院按照市院和区委的统一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原则,紧密结合旌阳区社会治理形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科学部署、多措并举、全面跟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走向深入,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重视组织领导,统筹安排行动。一是成立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任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侦查监督科、公诉科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二是设置专职联络员,负责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及时统计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数据,总结经验做法,定期将工作信息上报区扫黑办和上级检察机关。三是印发《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规则》《舆论引导工作机制》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专项行动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院党组和检察长3次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安排部署,保证工作有计划、有责任、有落实、有成效。

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打击能力。一是通过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层层落实到部门干警,提升干警学习和工作自觉性。

二是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针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研讨交流,提升检察官把握案件定性的能力。三是对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犯罪嫌疑人众多的案件,成立专门办案组,由分管副检察长任组长进行办理,确保精准指控犯罪。

强化线索摸排,形成打击合力。一是设置扫黑除恶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深入新太村进行宣传,排查有无“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案件线索。二是以派驻乡镇检察室为依托,和黄许镇、孝泉镇两委就线索移送、联合宣传等形成工作合力,扩大摸排范围。三是联合建立重大、疑难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侦查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动配合,通过案件讨论、调阅卷宗、查看案发现场等方式,为“侦捕诉”畅通衔接奠定基础。前期通过审查起诉工作已排查涉黑涉恶线索1件,已经提起公诉;通过审查逮捕工作已排查涉黑涉恶线索1件,正在审查起诉中;5月18日,侦监科、公诉科分管副检察长,正、副科长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三起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侦查。

积极配合督导,严格担当履职。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反映原状的工作原则,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配合区委政法委对我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通过前期分工部署、中期对照自查、后期稳妥整改,促进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发挥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第四督查组组长的监督职能,对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教育局等被监督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督查,确保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向深入。

强化工作宣传,凝聚广泛共鸣。利用“两微一端”、本院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乡镇普法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各类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开展斗争以来,在“两微一端”发表内容4条,制作宣传展板1块,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条,在乡镇开展一对一宣传60余人次,促进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细统筹 速行动 扬利剑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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