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公共场所不牵绳遛狗尤其是遛大型犬、恶犬,算危害公共安全吗?

翱任


有些狗主人把狗命看得比人命重要,全国狗伤人至死或狂犬病死的已经不少,而且到处拉屎拉尿,养狗害人破坏环保,危害社会安全,危害人民生命安全,强力要求国家对城镇养狗统一法规,统一治理,避免继续养狗危害人民生命安全,有的狗主人为了自己的狗,把人打死的已不少,真是无法无天。

是否有间谍及支持养狗人的因果关系,利用工具狗残害杀害中国人民的黑恶势力,之所以网上到处有宣传养狗好,狗是家庭的成员,要保护狗,到处卖狗,难道中国人民就应该被养狗人利用狗伤害吗?直得中国人民深思,国家没管时老百姓自动消灭流浪狗错在哪里,关键的是国家要严格从邪教和大力宣保护狗及卖狗等重要环接严查是否有间谍和颠覆国家的人,希望所有的中国人把爱心给自已的人民和家人,而不是狗,。

如果真有间谍,黑恶势力和坏人的阴谋以发展养狗为工具,支持养狗不拴绳不代套,蓄意造成政府和人民与养狗人的斗争,让狗杀害中国人民,必须枪毙,所以有些狗主人的狗咬人,受害人话都不敢说,而且还将受害人活活打死,狗被打死了,反而要求找出打狗凶手,猖狂到了及点,难道没有人支持吗?由此国家应该高度重视,统一立法,避免伤害更多的人,要求国家把养狗不栓绳不代套危害社会治安和人的生命安全,立入违法并拘留罚款教育其改正,咬人时,应将狗击毙,并构成犯罪,根据受害人的伤害情况给养狗人定罪,至人死亡的重判,并负责受害人的所有责任和赔偿。或者城镇禁止养狗。

毛主席时代城镇禁止养狗,成立打狗队消灭狗患后,从此城镇几十年末见一条狗,保护了人民的安全,人人称赞!支持城镇禁止养狗。


wgy1539


在城市公共场所遛狗,需要用牵绳嘛

遛狗,每时每刻都会看到有人在公共场所遛狗,有小一点儿的狗,博美;有大一些,哈士奇;更有甚者,喜欢藏獒。这在城市里藏獒就属于那种大型犬,具有攻击力的犬种,对于大人,小孩是有一定的危害的。


在一些小区里,有些人在楼下遛狗就是不喜欢用绳子牵着,而狗狗又是一种喜欢往人们身边蹭的一种动物,有些没有攻击力的小狗,蹭到大人身上,有时也会被吓一跳,要是蹭到小孩子身上,那小孩子不哭鼻子才怪。记得有一次回家,在街上看到一只小拉布拉多,也就是五六个月大,就特别喜欢往小孩子的身上扑,没扑到孩子身上,结果吓得小孩子坐在地上大哭。

有些狗狗,特别喜欢跟在人的屁股后面。其实狗狗经常性的看到人,和人玩耍,其看到人也就不会有太大的攻击性。怕就怕那些十天半个月不出家门,一出来朝着小孩子猛扑,那样不吓坏小孩才怪,要是大人也会被吓坏的。


爱狗,是没错的,可有时候过分的“溺爱”,就是一种不可饶恕的行为。有一则新闻是,在一个小区里,老人带着孙子在小区里玩耍,这边有一家带着小狗下来遛弯,没有牵绳。小狗跑到小孩腿边,吓的小孩大声哭泣。后来老人就和狗主人理论,谁知狗主人二话不说,一拳将老人打倒在地,还在老人头上踹了两脚。

对于那些肆意妄为的狗主人,我们就不应该“体谅”他们,让他们应该见识见识什么叫做“和平共处”!


晓辉侃生活


无论多么听话的狗,毕竟是畜生,总有不听话的时候,你只要用生命保障你的狗不侵犯别人,你可以不牵绳,并且一旦出了问题,你敢于保证百分百承担责任,且要加倍赔偿受害人,


一诺半生法不治众


各位同心协力共同抵制城市低素质的不文明养狗人士(自觉牵绳,戴口套,铲屎的高素质养狗人士除外)

低素质爱狗人士哪有什么正能量?狗患之争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就是养狗人的素质问题,狗患的发生就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我们所关注的是爱狗人士所养的狗频频伤人的恶性事件,吐槽也是希望养狗人提高素质给大众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我们在小区,公园,街头遇见到没牵绳的狗走过来基本我都靠边站着不动,怕惊扰狗狗了。狗主人大多数也是傲慢无礼的态度,觉得人应该给他的狗让道一样,丝毫没有感觉自己的狗影响到了其他人。狗伤人的惨剧归根结底还是人素质低下惹的祸。大多数狗主人对于自己的狗伤了人都是选择逃避责任的态度,即使逮到现场大多狗主人也都是狂妄至极,动不动就打打杀杀,狗患引发刑事案件的例子也不少。至少你养狗不能影响别人的正常生活,不能给别人带来潜在的风险。如果对他人的健康安全造成影响,咱们必须抵制养狗。听到这里有些所谓的爱狗人士,喷子又会站出来狂喷了!


用户6203986417


当然算了 不光是大狗 恶狗 就是小狗不行啊 伤人是主要原因 就算狗温顺不咬人 但是万一踩一脚或碰一下 狗急眼了 也有可能伤人 好比我拿着一把匕首走在大街上 我不动你 你自己碰上来了 被害者一样是你 所以牵绳就好比给你的匕首上个鞘 不过最好还是不要带狗去公共场所 因为你手握一把匕首 就算有鞘 别人看的也害怕 说不准你还会被警察得起来


Mr绿萝


已经对公民精神和情绪方面构成侵害,一旦咬人,就是对身体和心灵构成伤害,任何体型的狗失去控制它的绳索,偶遇噪音刺激很快暴躁不安,对周围的任何动物发起攻击,所以无绳索遛狗严重构成对公民的人身伤害,一旦遇见必须立即扑杀。


18955861070


狗咬伤人,饲主不负法律责任的危害极大!比如我对某人有过结,打他肯定违法,何不养条狗咬他呢?这样既解了心头之恨,又不犯法最多赔点医药费…所以狗咬伤人,饲主除了要赔伤者医药费外,更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


赐和网乐


看看每天都在上演的狗伤人咬死人的事件,足以证明狗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而无证,无秩序,无犯罪成本,无素质的养狗弃狗行为同时也增加了社会流浪狗与狂犬病的危险与传播。严重威胁整个社会公共安全。禁止城市养狗与立法养狗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明明5046160449704


应该算是危害公共罪,把自己的所谓的喜爱凌驾在别人的安全只上。把别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这样的人就让他们去坐牢!


用户4725236491383


当然应该算了,否则人们连上个街都害怕。而且中国应当及时立法,大型犬伤人,等同于人伤人,应该按伤害罪追究狗主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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