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工人考试要求:
1、焊工应经理论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操作技能考试。
2、除另有要求外,考试用试板在焊前、焊后均不得进行包括热处理、锤击、预热、后热在内的任何处理。试板坡口应光洁平整并清除其表面的水、油污、锈蚀等。
3、焊前试板应打上焊工代码钢印和考试项目标识。水平固定或45。固定的管子试件,应在
试件上标注焊接位置的钟点标记。定位焊缝不得在“6点”标记处;焊工在进行管材向下焊试件操作技能考试时,应严格按照钟点标记固定试件位置,且只能从“12点”标记处起弧,"6点”标记处收弧,其他操作应符合本条相关要求。
4、考试焊工应独立进行各项操作。焊接开始后不得随意更换试板,不得改变焊接方向和焊
接位置。
5、考试用的焊条、焊剂应按规定烘干,随用随取。焊丝必须清除油污、锈蚀等污物。采用手工电弧焊进行定位焊时应使用直径为3. 2mm的焊条,其它考试项目焊接材料的规格应符合工艺评定的要求。
6、单面坡口或双面坡口且要求全焊透的焊缝,可清根和清根后打磨。
7、考试过程中,不得对道间和表面焊缝进行打磨或修补,但焊后应将焊渣、飞溅等清除干净。
8、手工操作技能考试的所有试件,第一层焊缝中至少应有一个停弧再焊,并标明断弧位
置,作为无损检测的重点;机械操作工考试时,中间不得停弧。
9、采用不带衬垫试件进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时,必须从单面焊接。
10、焊接技能操作考试前,由焊工考委会负责编制焊工考试代号,并在焊工考委会成员、监考人员与焊工共同在场确认的情况下,在试件上标注焊工考试代号和考试项目代号。
考试分类及考试内容:
焊工资格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
理论知识考试应以焊工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及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并应按申报焊接方法、类别对应出题,内容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安全知识(《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
2、焊缝符号识别能力(《焊缝符号表示法》GB 324,《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 985,《埋弧焊焊缝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 986);
3、焊缝外形尺寸要求(《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JB/T 7949);
4、焊接方法表示代号(《金属焊接及钎焊方法在图样上的表示代号》GB 5185);
5、申报考试焊接方法的特点;焊接工艺参数、操作方法、焊接顺序及其对焊接质量的影响;
6、焊接质量保证、缺欠分级(《焊接质量保证钢熔化焊接头的要求和缺陷分级》GB/T12469);
7、建筑钢结构的焊接质量要求。应符合有关钢结构施工验收规程、规范的要求;
8、与报考类别相适应的焊接材料型号、牌号及使用、保管要求(《碳钢焊条》GB/T 5117,《低合金钢焊条》GB/T 5118,《熔化焊用钢丝》GB/T14957,《气体保护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碳钢药芯焊丝》GB 10045,《低合金钢药芯焊丝》GB/T 17493,《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T 5293,《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GB/T 12470);
9、报考类别的钢材型号、牌号标志和主要合金成分、力学性能及焊接性能;
10、焊接设备、装备名称、类别、使用及维护要求,应符合一般常规型号;
11、焊接缺欠分类及定义、形成原因及防止措施的一般知识(《金属熔化焊焊缝缺陷分类》
GB6417):
12、焊接热输入的计算方法及热输入对性能影响的一般关系;
13、焊接应力、变形产生原因、防止措施及热处理的一般知识。
操作技能考试应以检验焊工的操作技能为原则,以检验焊工遵循工艺指令能力及完成致密焊缝能力为主。
【说明】理论考试及操作技能考试内容参照了国家现行相关规程,作了详尽的规定,增加了
规范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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