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火遍朋友圈的「擔當局長」落馬了

煙臺公安局局長聶作坤被查

曾火遍朋友圈的“擔當局長”落馬了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龐嵐)今天下午,山東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煙臺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聶作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簡歷顯示,聶作坤,男,漢族,1965年5月生,山東濰坊人,中央黨校在職大學學歷,管理學博士,1985年10月參加工作,198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濰坊市公安局峽山分局局長,安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07年1月任壽光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10年7月任省公安廳組織教育處處長,2016年9月任煙臺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17年3月任煙臺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曾火遍朋友圈 被稱為“別人家局長”

曾火遍朋友圈的“擔當局長”落馬了

去年6月中旬,一篇題為《公安局長說:本局為你們擔當!》的文章火遍朋友圈。其原因就是煙臺市公安局局長聶作坤在微信朋友圈轉發一篇文章時配上了一段評語:什麼年代了還這麼麻煩耐心的解釋?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正式警察著制式警服即為表明身份!遇有如此故意刁難者即以妨礙執行公務處置之!本局為你們擔當!

而他轉發的文章,題為《權威發佈:警察執法時,應當出示執法證件嗎?》,這篇文章的核心內容是表明,警察穿制式警服執法時,不需要出示執法證件。

當時有報道說,“本局為你們擔當”這句話讓很多基層民警紛紛轉發此文,稱聶作坤為敢擔當的“別人家局長”。

目前,聶作坤被查原因尚不得而知。而關於警察執法時,是否應當出示執法證件的問題,根據公安部官微,詳盡表述應為:公安民警著便衣執法時,應當主動出示人民警察證;公安民警著制式警服執法時,不用主動出示人民警察證;如果執法對象要求出示,則應當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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