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黄标车车主及驾驶人朋友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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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黄标车车主及驾驶人朋友的一封信

各位黄标车车主及驾驶人朋友: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新车定型时国Ⅰ排放标准都未达到的汽油车,或排放不到国Ⅲ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黄标车会加剧大气污染,造成雾霾天气,排放出的气体直接影响群众的身体健康,且黄标车使用时间长,设备老化,车辆安全状况差,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为此,鹤庆县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云南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大理州治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黄标车淘汰工作措施进行公示。请广大黄标车所有人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到我县指定报废车点进行登记报废处理。

致黄标车车主及驾驶人朋友的一封信

一、2018年8月15日前,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2018年11月30日前,淘汰所有黄标车。

二、公安部门于2018年7月20日前将黄标车明细信息提供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对黄标车依法不予核发、审验《道路运输证》,并于9月30日前依法注销所有营运黄标车的《道路运输证》。

三、根据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黄标车限行的通告》自2018年9月1日起执行。

四、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项目

重、大型车辆:距强制报废期3个月(不含)至3年报废的享受12000元,距强制报废期3年(不含)以上报废的享受15000元;中型车辆:距强制报废期3个月(不含)至3年报废的享受8000元,距强制报废期3年(不含)以上报废的享受10000元;轻、小型车辆:距强制报废期3个月(不含)至3年报废的享受6400元,距强制报废期3年(不含)以上报废的享受8000元;微型车辆:距强制报废期3个月(不含)至3年报废的享受4000元,距强制报废期3年(不含)以上报废的享受5000元。

致黄标车车主及驾驶人朋友的一封信

为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打造绿色、低碳、生态、美丽鹤庆,我县正在大力开展淘汰黄标车工作,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

“青山绿水、美丽鹤庆”是全县人民共同的期盼,保护环境是我们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各位车主和驾驶员朋友能顾全大局,积极淘汰黄标车,使我们家乡鹤庆的环境更美好。

致黄标车车主及驾驶人朋友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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