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就是公攤。
自2000年商品房開賣以來,由購房者分攤購買的共有建築面積,就因不符國際慣例、現有法律法規沒有設定上限等問題一直為人詬病。
近年來,隨著商品房價格攀升,部分開發商更利用普通購房者對公攤面積缺乏深入瞭解與測算能力,不斷推高公攤面積和公攤係數,使之快速上漲並超過了30%。
2010年,山東某樓盤推出後的公攤係數甚至超過52%,真的是隻有你想不到的,沒有它們不敢做的。
最近把“公攤”推上熱搜的源於武漢一樓盤的奇葩做法:
該樓盤開發商對電梯、走廊等公攤面積也按室內精裝價收費,且價格虛高。
一套125平米的房子,精裝修標準是2500元/平米,公攤比例為28%,這樣一算,每套房子通過公攤多收了8萬多元。
這簡直是明目張膽的“搶錢”啊。
看看開發商的那些無良做法:
做大公攤面積。
國際上基本是按實際使用面積計算房價的,為何國內要採用包含公攤面積在內的建築面積計算呢?
因為使用面積是可以很簡單的測量出來的,而採用後者的辦法很難算出具體面積,這是開發商最常見的斂財手段:
以筆者所在周邊一小區為例,均價在5萬左右,小區可查詢的戶數是5320套,假設每套房多算0.5平米的公攤面積,單一個公攤面積就淨賺了1.33億元!
公攤二次非法佔用。
業主們實際擁有哪些公攤場所的使用權除了開發商和物業估計沒人清楚,這就留下了足夠的操作空間。
比如將已收費的公攤面積場所
改為停車位二次出租或出售。按筆者所在城市的均價15萬元/個,這也是不小的一筆額外收益。
如此奇葩設計是該管一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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