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莫旗纪委监委通报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通报|莫旗纪委监委通报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惩治力度,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莫旗纪委监委通报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

巴彦乡同心村委会文书刘云波、治保主任王海臣骗取玉米生产者补贴问题。

2016年,巴彦乡同心村委会文书刘云波利用职务便利,将其租地户种植的162亩苏子谎报为玉米,并领取了2016年度玉米生产者补贴款2.67万元。2016年,巴彦乡同心村治保主任王海臣多报玉米种植面积24.2亩,多领取玉米生产者补贴款3993元。2017年2月,刘云波、王海臣主动将骗取的玉米生产者补贴款退还至巴彦乡财政所。2018年8月10日,莫旗纪委给予刘云波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王海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汉古尔河镇东坤浅村党支部书记王林辉、村委会主任于洪立坐收坐支问题。

2015年6月,汉古尔河镇东坤浅村党支部书记王林辉与村文书曾繁辉(已故)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将部分村机动地补分给2000年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并收取土地承包费,收取的承包费共计23.4万元未及时入村帐。2015年12月,村党支部书记王林辉与村主任于洪立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将村学校卖给黑龙江省拉哈镇王某某,卖学校款25万元未及时入村帐。以上两笔收入未及时入法定账目,于当年直接用于东坤浅村修水泥路、田间修路和部分招待费等支出。2018年2月27日,莫旗纪委给予王林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于洪立党内警告处分。

3

奎勒河镇北方村村主任董庆元违规截留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问题。

2006年至2008年,董庆元任奎勒河镇北方村村主任期间,北方村共收取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3.08万元并全部入村帐,其中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1.67万元上缴至奎勒河镇政府,剩余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1.409万元由北方村村委会截留并用于村务支出。2018年2月27日,莫旗纪委给予董庆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腾克镇卡布楚村原党支部书记周广有、村主任朱军违规转让集体土地及违规发放燃煤补贴问题。

2000年至2004年4月,卡布楚村欠腾克镇农村信用社贷款4.37万元无法偿还。2004年4月,卡布楚村用集体土地180亩进行抵押,与农村信用社签订还款协议书,协议书中约定土地发包后所得收入用于偿还信用社贷款,直至还清为止。贷款还清后,土地归还卡布楚村。由于2005年受灾等原因,卡布楚村未偿还农村信用社贷款。2006年5月,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卡布楚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周广有和村主任朱军口头商定,将180亩集体土地定价为9.6万元,转让给农村信用社,并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书》。周广有在担任卡布楚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的情况下,违规发放2013年、2014年燃煤补助,共有17户重复领取燃煤补助资金,违规发放补助金额共计1.02万元。2018年3月30日,腾克镇党委给予周广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军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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