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經病證診斷要點和傳變規律,知道了這些距離太陰太陽神功不遠了

六經病證診斷要點和傳變規律,知道了這些距離太陰太陽神功不遠了

六經病證

(一) 太陽病證

[臨床表現]主脈主症,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證型有二種:

太陽中風證:發熱惡風,有汗,脈浮緩。

太陽傷寒證:發熱惡寒,無汗,脈浮緊。

[證候分析]太陽病為正邪亢奮,交爭肌表所致。

太陽中風主要病機,風邪傷衛,營衛失調所致。陽氣浮越,則發熱,營陰失守;則汗出,汗出肌腠疏鬆,故惡風。此屬表虛證(與太陽傷寒表實相對而言)。

太陽傷寒主要病機:寒邪襲表,衛陽被束,營陰鬱滯所致。寒邪傷陽則惡寒,陽氣被鬱則發熱;寒為陰邪,凝澀營衛,故見諸痛;寒主收引,閉塞皮毛,故無汗;外寒內舍於肺,肺氣失宣,故作喘;寒邪盛實,故脈緊。此證屬太陽傷寒表實證。

(二) 陽明病證

[臨床表現]陽明經證:身大熱、汗大出、大渴引飲、面赤心煩、舌苔黃燥、脈洪大。

陽明腑證:日晡潮熱、手足濈然汗出,臍腹部脹滿疼痛、大便秘結,或腹中矢氣頻轉,甚者譫語,狂亂,不得眠,舌苔黃厚乾燥,邊尖起芒刺,甚至焦黑燥裂。脈沉遲而實或滑數。

[證候分析]陽明經證主要病機,邪熱瀰漫全身,充斥陽明經脈,但尚未與腸中糟粕互結成燥屎,腑氣尚通之證。

邪熱內盛,則發熱面赤;熱盛津傷,故汗出口渴;熱擾神志不寧,故心煩。舌、脈均為裡實熱之證。

陽明腑證主要病機,邪熱傳裡,與腸中糟粕相搏,形成燥屎內結,腑氣不行之證。

邪熱傳裡,津液大傷,裡熱熾盛,故燥屎阻結於內而變生諸症;陽明經氣旺於日晡,腑中實熱,瀰漫於經,則日晡潮熱,手足濈然汗出,邪熱與糟粕結而不通,充斥腸間,則臍腹部脹滿疼痛,大便秘結;燥矢內結,結而不通,氣從下失,故腹中矢氣頻轉;邪熱熾盛上蒸而燻灼心宮,則譫語,狂亂,不得眠;熱盛而津劫故舌苔乾燥,起芒刺,甚或焦黑燥裂;燥熱內結於腸,脈道壅滯而邪熱迫急,故脈沉遲而實,或滑數。

(三) 少陽病證

[臨床表現]口苦,咽乾,目眩,往來寒熱,胸脅苦滿,嘿嘿不欲飲食,心煩喜嘔,苔白或薄黃,脈弦。

[證候分析]少陽位居半表半里,以口苦、咽乾、目眩為提綱。少陽受病,邪熱燻蒸,膽熱上騰則口苦,津為熱灼則咽乾,少陽風火上騰則目眩;邪正相爭,正勝則發熱,邪勝則惡寒。正邪相爭於表裡之間則寒熱往來,為少陽病特點之一。熱鬱少陽,經氣不行,則胸脅苦滿。膽病及肝,肝病氣機不利而傷胃,胃失受納與和降而嘿嘿不欲飲食,火熱內鬱,神志不安則心煩。肝膽受病,氣機鬱滯,其脈弦;津氣凝聚故舌苔薄白,鬱久化熱則薄黃苔。

(四) 太陰病證

[臨床表現]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口不渴,時腹自痛,喜溫喜按。舌苔膩,脈沉緩而弱。

[證候分析]寒邪傷之則陽虛氣衰,脾胃升降失和,胃氣不降則腹滿嘔吐;食不下,脾陽不振,脾溼失運,故腹痛,自利,喜溫喜按。寒溫不傷津液,則口不渴。苔白膩,脈象沉緩而弱為中焦虛寒,陽氣衰弱,不能上榮於舌,不能內充於脈所致。

(五) 少陰病證

[臨床表現]少陰病屬全身虛寒證,可從陰化寒,也可從陽化熱,因而臨床有少陰寒化與少陰熱化證之分。

少陰寒化證:無熱惡寒,脈微細,四肢厥冷,下利清谷,嘔不能食,或食入即吐;或脈微欲絕,反不惡寒,甚至面赤。

少陰熱化證:心煩不得臥,口燥咽乾,舌尖紅赤,脈象細數。

[證候分析]少陰寒化證:多為陽氣不足,病邪入內,從陰化寒,呈現全身性的虛寒徵象。少陰陽氣衰微,陰寒獨盛,故無熱惡寒。陽氣虛衰則脈微細。陽虛不能溫養四肢則四肢厥冷。陽氣衰微,神氣失養則但欲寐。陽虛內不能溫運脾胃,故下利清谷,嘔不能食,或食入即吐。陰寒極盛於下,將殘陽格拒於上,表現為陽浮於上的面赤等“戴陽”假象。

少陰熱化證:少陰病熱化證是陰虛陽亢,從陽化熱,陰液受灼,不能上承則口燥咽乾;水虧不能上濟,心火獨亢則心煩不寐。舌紅尖赤,脈細數為陰虛陽亢之徵。

(六) 厥陰病證

[臨床表現]消渴,氣上衝心,心中疼熱,飢而不欲食,食則吐蛔。

[證候分析]厥陰病的主症,表現為上熱下寒,厥陰為陰之盡,陽並於上則上熱,陰並於下則下寒。上焦則津傷熱擾,故見消渴,氣上衝心,心中疼熱;下鬱腸間虛寒,故飢不欲食,食則吐蛔。

總之,凡是抗病力強,病勢亢盛的為三陽病證;抗病力弱,病勢虛弱的為三陰證。三陽病中太陽病在表,陽明病屬裡熱實證,而少陽屬半表半里證。三陰病中太陽病裡虛寒證,少陰病屬全身虛寒證,又有少陰寒化證與少陰熱化證之分,而厥陰病又有上熱下寒和厥熱勝復的不同轉機。

二、六經病證發病與傳變規律

(一) 合 病

兩經和兩經以上的同時發病叫合病,如太陽傷寒病與陽明病同時出現,為“太陽陽明合病”,三陽經同病叫“三陽合病”等。

(二) 並 病

凡一經病末罷,又見它經證候的,稱為並病。如太陽病,發汗不徹而見陽明病證,

叫太陽陽明並病,達與兩經或兩經以上同時發病者顯然是不同的。

(三) 傳變規律

1、傳經:病邪從外侵入,逐漸向裡傳變,由一經證候轉變為另一經證候,為“傳經”。

影響傳經因素,決定受邪輕重,正氣強弱及治療情況。

傳經規律:

(1)循經傳:按六經次序相傳,太陽—→少陽—→陽明—→太陰—→少陰—→厥陰。

(2)越經傳:不按循經傳規律,膈一經或陰二經相傳。如太陽—→陽明,越少陽:太陽—→太陰,越少陽、陽明。

(3)表裡傳:相為表裡兩經相傳,太陽—→少陰,陽明—→太陰,少陽—→厥陰。

2、直中:凡病邪初起不從陽經傳入,而徑中陰經,表現出三陰經證候的為直中。

3、病轉陽:裡邪出表,由陰轉陽的陰病轉陽證,即三陰病轉變為三陽證,為病轉陽。

病轉陽,預示正氣末復,有向食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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