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農村沒有辦手續建的房可以確權登記發證嗎?

大家都知道在過去很長年代,由於農村的工作還在逐步完善,很多農村的建房是管理沒那麼嚴的,大多宅基地都是採取十分簡單的審批手續,沒有現在的什麼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及建設用地許可證,農村房屋基本都是沒有證件的,從2008年開始要求農村建房要先審批辦證,然後再建房施工。


在過去農村沒有辦手續建的房可以確權登記發證嗎?

大家都知道,違法建築肯定是無法確權登記發證的,而且碰到徵地拆遷時也很難得到房屋補償的。那有朋友就問,在過去農村沒有辦證的房屋可以確權登記發證嗎?在這裡可以清楚的告訴大家,違法建築和無證房屋在法律上是兩個不用的概念。因為很多歷史原因導致農村房屋都沒有辦證的,但這些房子都是合法的。只要按照《城鄉規劃法》和《土地管理法》規定,從屬性上看,沒有違反這兩個法律而建的房屋,是可以確權登記發證的。

從1982年開始,我國首次提出對農村宅基地面積的規定,各地也相對出臺了當地的宅基地面積標準。所以說在農村凡是在1982年之前按國家規定建造的老房子,不管是什麼規模的都是合法的,也是可以按規定確權登記發證的。
在過去農村沒有辦手續建的房可以確權登記發證嗎?


大家都知道現在農村宅基地必須堅持“一戶一宅”原則,但實際上從1987年我國才開始規定一戶一宅政策,也就是說在1982年至1987年之間房屋建造超過規定面積的只要是按國家規定建的房,也依然是被認定為合法建築,也是可以按規定確權登記發證的。

同時,從2008年開始我國才提出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需要獲得相關的證件證明,所以在2008年以前建造的沒有取得相關證件的房屋只要是按照國家規定建的也依然是合法的,也是可以確權登記發證的。

由於有關部門因主觀或客觀的原因,沒有對違法建築及時處理,以致該建築被長期使用,成為歷史遺留問題。還有就是因為農民本身法律知識沒那麼懂,特別是一些在老宅基地翻建房子認為都不需要辦證,從而導致一些房子也就沒有證件了,但是已經政府處罰過的。可以按規定確權登記發證!

總之,我國是法制國家,同時又是和諧社會時代,在此希望我們一些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碰到問題時能多想想農民的利益,有理有據的辦好每件事,真正為人民服務,對於符合要求確權登記發證的給於辦理!


在過去農村沒有辦手續建的房可以確權登記發證嗎?

以上就是今天我分享的內容!如果大家喜歡或想諮詢更多農村問題,你只需關注我的頭條號“閏土說農”,然後就可每天收閱到更新後的內容!同時歡迎積極點評、留言或私信,相互探討學習!謝謝!(只要關注後就可私信,來信必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