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起 合肥將「限行」重型車輛

日前,市公安局印發《合肥市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重型車輛繞行方案(試行)》的通知,自今年9月10日起,我市將根據重汙染天氣不同預警級別,啟動應急預案,對重型車輛採取單雙號限行等舉措,進行分流繞行。該方案有效期為2年。

方案提出,按照重汙染天氣的可持續時間、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等因素,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分別為藍色預警(Ⅳ級)、黃色預警(Ⅲ級)、橙色預警(Ⅱ級)、紅色預警(Ⅰ級)。具體預警級別由市大氣辦下達指令。根據車輛登記類別,公安部門在實施應急處置時,對特型機動車、重型載貨汽車、重型專項作業車、重型全掛以及半掛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變型拖拉機以及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採取臨時管制及分流繞行措施。以上車輛不分本地或外地號牌。

在預警處置措施上,當市大氣辦發佈藍色預警時,我市將常態化開展重型車輛交通管理工作,加強對禁行、未按通行證線路行駛或無通行證上路等交通違法的查處,加大對無標、黃標重型車輛的監管,堅決杜絕環保不達標重型車輛上路行駛。

當發佈黃色預警時,我市將在現有管理模式的基礎上,按照單雙號限行方式,嚴格控制建築垃圾及渣土運輸車、沙石運輸車、運料車、混凝土攪拌車上路行駛(以機動車號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同時,市區嚴格控制重型貨運車輛通行,在已經辦理市區禁行道路通行證的重型車輛中,除執行應急、施救、綠化、環衛、公共服務等民生保障性工作車輛外,其餘車輛一律禁止駛入禁行區域。

當發佈橙色預警時,所有建築垃圾及渣土運輸車、沙石運輸車、運料車、混凝土攪拌車禁止上路通行。同時,在現有重型車輛限行區域的基礎上,臨時擴大重型車輛限行範圍,具體為方興大道以北、上海路(連郎溪路、文忠路)以西、魏武路以南、蒙城北路以東、金梅路以南、合淮路以東、合淮路轉西二環段,合六路以南,以上範圍均包含本條道路,除執行應急、施救、綠化、環衛、公共服務等民生保障性工作車輛外,其餘車輛一律禁止駛入上述區域。

當發佈紅色預警時,預警情況將上報至交警總隊,並協調高速公路主管部門對我市所轄高速公路採取臨時交通管制措施,即:繞城高速所有高速道口、京合高速方興大道道口禁止除執行應急救援、綠色生鮮等民生保障工作外的所有重型車輛下高速通行;同時在高速公路與市區道路連接處採取臨時交通管制措施,禁止除執行應急救援、綠色生鮮等特種車輛外的所有重型車輛向市區方向通行,引導車輛由高速公路繞行。在G312小廟段、G206南崗段、S101三十頭段、S102雙鳳段、S104撮鎮段、S326橋頭集段、S426崗集段分別設置臨時卡點,禁止除執行應急救援、綠色生鮮等特定車輛外的所有重型車輛向市區方向通行,引導車輛由外圍道路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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