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被稱為“樓市王炸”的存房業務來臨,聽說過去銀行存錢、存黃金,有聽說過去銀行“存房子”嗎?他到底是何方神聖?對中國樓市會有何影響?恩施有類似業務嗎?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存房”出現的背景
2017年12月,被稱為地產界“鏈家”的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宣佈,為發展租購併舉,實現住有所居,該行將推出存房貸業務,提升租賃市住房的流動性。
存房出現的主要背景,在於長期租賃市場需求的存在。租過房子,尤其從二房東手裡租過房子的人,可能有這樣的經歷,傢俱動不動就壞,維修權屬遲遲有糾紛,胡亂漲價,隨便拿備用鑰匙開門等等,租房私密性差、隨意性大飽受詬病,很多工作在一線城市的異鄉青年都渴望即便是租房生活,也能穩定、溫馨。萬科推出的長租公寓項目,租金十年達180萬,首批房源出租率已經達到80%以上。
“房子是租來的,但生活不是”,市場告訴我們,雞湯的背後,對更美好租房生活的追求是支撐“存房”能夠發展的根本。
二、“存房”主要流程
“存房”,簡單而言,就是市民將空置的房產與銀行合作,將房屋長期存在銀行,一次性拿足好幾年租金。實質上,“存房”業務是銀企在租房鏈條上業務延伸,已不僅僅滿足於發放租房貸款,而是向當“二房東”進發。
申請的主要流程是,首先,房東提出“存房”需求後,建行對其房產未來3年至10年租金收益進行專業評估;其次,房主認可後,建行再撮合房東和建行方的租賃公司達成長期租房協議;接著,由建方租賃公司向房主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未來的長期租金,然後負責出租及租後管理;在交易期滿後,建房租賃公司會將房產歸還給房主。
“存房”實際上是房主把房子未來幾年(比如5-10年)使用權限交給銀行,雙方對房子這幾年的收益進行專業評估,達成存房協議。房主可以一次性或者分期從銀行獲得收益,銀行負責房子的使用管理,和房子的出租業務辦理,個人如果想要租房子,可以直接去找銀行申請,明碼標價。簽署協議後,房子的使用權歸屬銀行所有,不得隨意買賣和租賃。
三、“存房”業務的輿論評價
在廣州辦理了該業務的市民曹先生曾告訴媒體,如果按照傳統租房方式一年一簽,則需要找中介付佣金,手續繁瑣負擔增加,而銀行則有信譽擔保。這次業務中他拿到了40萬的租金,可以一部分拿來消費,一部分用來理財。而在武漢辦理了該業務的龔女士也認為,自己獨自出租該房屋時,每天要接到好幾個諮詢電話,詢問房子出租的情況,還要利用雙休帶租客看房,為房租討價還價,生活節奏受到干擾,存進銀行則為她省心不少。
而處於觀望狀態的人則認為,雖然可以一次性支付幾年房租,但是可能錯過未來漲房租的增值收益;另外也擔心一旦自己需要住房時,由於使用權歸屬銀行而被套牢。
對此,銀行工作人員表示,租金收益與現有市場租金收益差不多,估算過程中不會把預期房租算在內,而是以目前市場價為基準,所以房主會錯過未來的租金上漲。但是相比房主找中介機構出租房子,少了中介費、房屋日常維修費等,而且避免了房子出現空置期以及租金漲幅不定的風險。綜合來看,在銀行“存房”一次性拿到的長租收益可彌補錯過的上漲租金。
而專家認為,此類業務的鋪開,將引導房主把原來的短租房交給銀行變成長租房,有望帶來市場上長租房源的明顯增加,銀行或房屋租賃公司獲得了長租房源,房主實現了閒置住房的長期收益,租客獲得了優質穩定的住所,實現了多方共贏。
四、對“存房業務”未來發展暢想
“存房”業務已經於2018年5月28日在建設銀行湖北省分行推出。對於會不會進駐恩施,小編也會持續關注和期待。小編認為,十九大報告提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在這個大背景下,“存房”業務的確有他的經濟社會價值,但是未來要想普及開來,小編認為還要立足於真正解決租房市場多方痛點。
從輿論環境看,將閒置用房存入銀行,對於業主而言,可以避免帶人看房、和租房者產生衝突、房屋空置等等風險。對於租客而言,也可以避免房東隨意漲價,遭遇黑中介憂慮。但其實這與幾年前流行的房屋管家和近幾年興起的長租公寓在功能上相同。
比如曾經由我愛我家等中介機構推出的房屋管家,就因為管理不善、租價頗高而被市場認為是推高租金的禍首,最終因大面積虧損而銷聲匿跡。
銀企辦租賃最大的優勢在於資金鍊穩定,抗壓能力強,要在真正解決黑中介橫行、房東隨意漲價、租客素質低下等租賃領域痛點方面有踏實作為,才不會曇花一現。
恩施雖然目前還沒有推出存房類業務,但小編認為恩施房地產市場有推行空間:
第一,恩施州在外地打工,在州內置業的人較多,不少年輕人都是在家買好房,租出去後又去外地上班,等想回到老家,卻發現房子結構和裝修已經被無良租戶破壞的差不多了;
第二,有一些從外地來恩施購買、投資房產的客戶,也可委託管理;
第三,對於一些不捨得賣房,但家中急需開支的人,比如有大病大疾的家庭來說,也可通過“存房”獲得一筆資金,解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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