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逃單 要保安「買單」2500?

A03版

新文化訊(ZAKER吉林記者 趙春剛)

過幾天,就是8號公館開工資的日子,可是保安李志軍有些擔心,“上個月有個客人逃單,3000多元的消費,單位讓我一個人買單,這合理嗎?”

保安:客人逃單咋讓我買單

李志軍是8號公館一名車場保安,平時工作是指引客人停車,在沒有車輛的時候,他會在大堂待一下。8月28日凌晨,有位客人穿拖鞋出了大堂,“當時有個銷售人員告訴我,說客人出了大堂,讓我盯著點,當時我還有其他工作,等忙完工作,客人坐車離開了。”李志軍說,客人一般都由銷售人員負責,逃單不應該由他來承擔。

正常情況下,客人離開會館時不買單是拿不到鞋的,當天客人穿拖鞋離開,消費3000多元。李志軍說,幾天後,會館負責人找到他,“稱客人逃單的損失由我負責,我一個保安,月工資才2900元,卻讓我買單,最後單位讓我賠償的損失打了折扣,讓我賠2500元。”

李志軍說,之所以讓他買單,他覺得和一個月以前,有同事離職時,單位不退還抵押金,他為同事作了證有關。

到公館工作,入職後開工資時扣抵押金,每個月扣一點,一共扣500元。一個多月前,公館的一個保安和泊車司機離職時,公館不予退還抵押金,後來同事經過勞動仲裁,要求在職員工給作證,“當時我給他們作證了,證明同事曾在此工作,因此同事的抵押金得以退還。”李志軍說,當時他作完證後,單位沒有任何反應,這次為客人買單,懷疑和這件事兒有關。

公館:客人逃單是保安失職

8號公館相關負責人楊先生說,作為會館保安,工作職責是給客人停車,擺放車輛,還有一項責任和義務監督客人,不讓客人穿拖鞋出去,以免發生逃單。當天客人是凌晨從大堂正門走出,客人走出大堂的時候,有銷售員明確告訴保安,有客人穿拖鞋出去,沒有買單,讓保安跟蹤一下,“但當時他看到客人還在視線範圍內,沒有跟蹤,也沒有過問,客人下臺階後,他仍在臺階上看著客人,後來又來了輛車,客人上車後又待了兩分多鐘,保安李志軍沒有制止,也沒有跟蹤,直至客人坐車離開會館,他沒有追,轉身進了大堂,連車牌號都沒有記住。”

楊先生說,客人逃單後,會館方面查看了視頻,又向銷售人員瞭解情況後,確定逃單事件是保安的失職造成的,公司有規定,客人逃單大堂內由銷售人員負責,大堂外由保安員負責,李志軍是在銷售人員明確告知客人未買單情況下,沒有履行職責,造成客人逃單,是他的失職造成的,整個過程都有錄像,因此,按照公司規定,由其負責買單,只是這次金額較大,當事人不認可,公司考慮到他的收入,讓其只承擔成本,給其打了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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