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山兼亥丁亥分金。兼子辛亥分金。子山兼壬丙子分金。兼癸庚子分金。
一:左水倒右。水出辛。為正旺向。名“三合聯珠貴無價”。合楊公救貧進神生來會旺。玉帶纏腰。金城水法。大富大貴。人丁昌熾。忠孝賢良。男女高壽。房房無異。發福綿遠。若得旺山肥滿。旺水朝聚富比石崇。
二:左水倒右。出丁。為自旺向。名“惟有衰方可去來”。發富發貴。壽高丁旺。
三:右水倒左。從甲沐浴方消水。名“祿存流盡佩金魚”。富貴雙全。人丁興旺。茬犯寅卯二字。非淫即絕。不可輕用。
四:水出巽方為衝破向上臨官。犯殺人黃泉,傷成才之子立主敗絕並犯軟腳。風癱、癆疾、吐血等症。先傷二門。次及別房。
五:水出乙方。流破向上冠帶。主傷年幼聰明之子。並閨中幼婦少女退敗田產。久則敗絕。
六:水出癸方。衝破向上養位。主傷兒敗財乏嗣。犯退神沐浴不立向。
七:水出壬方。衝破胎神。主墜胎傷人。初年丁財稍利。久則敗絕。此名過宮水。有壽無財。
八:水出乾方。名過宮水。惰過而亢。太公八十遇文王。即此水法。初年有丁有壽無財。水不歸庫故也。
九:水出庚方。為交如不及。犯顏回夭壽水。敗產乏嗣。初年亦有稍利者。先傷三門。有丁無財。有財無丁。有功名者,即失血夭亡。福祿壽不齊全。死方消水故也。
十:水出坤病方。犯寡宿水。男人壽短。必出寡居。敗產絕嗣,先敗三門。次及別門。凡病死二方。消水發兇相似。
十一:水出艮寅方。為旺去衝生。犯雖有財。富而無子。十有九絕。先敗絕長房。次及別門。
十二:右水倒左。從向上丙字出去。不犯午字。猶須百步轉欄。合水局胎向胎方出水。謂之出煞。不作衝胎論。主大富大貴。人丁興旺。但內中間有壽短者。出幼婦寡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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