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被暴力強拆,設備貨物壓在廢墟下已被損壞,不給賠償怎麼辦?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7條規定: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8條規定: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廠房被暴力強拆,設備貨物壓在廢墟下已被損壞,不給賠償怎麼辦?

上面兩條法律條文概括出來的意思就是:如果雙方就拆遷補償事宜沒有談妥,拆遷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暴力強拆。同時,如果被拆遷方對拆遷補償方案有異議,一定要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提出行政複議或者訴訟。如若被拆遷方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拆遷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遷。所以記住,如果沒有涉嫌違建、房屋相關手續齊全,只有一種情況下才可以被強制拆遷,即在法律規定時間內沒有提出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又不按照約定時間搬離,拆遷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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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對於已經發生的暴力強拆,我們應該如何應對,才能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1. 積極蒐集整理拆遷方強拆證據,向公安機關報警

在房屋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遇到了威脅、毆打等暴力手段的,通過拍照、錄影等方式收集整理相關證據並向公安機關報警。若公安在接到報警後,置之不理,被拆遷人可以向上一級公安部門或其所屬的政府部門申請行政複議。

2. 向國土資源局和規劃部門提交信息公開申請書

被拆遷人可以向國土資源局和規劃部門提交信息公開申請書,查看房屋或土地被徵收的相關情況,查看房屋徵收相關手續是否合法、相關部門存不存在違規操作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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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提起確認違法強拆的訴訟

如果拆遷方沒有履行法定程序,沒有進行事實認定,就進行了肆無忌憚的暴力拆遷。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強拆行為違法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4. 申請國家賠償

被拆遷人得證明屋內貨物有多少,特別是屋裡有那種比較小的且價值有比較大的物品,在被拆遷人聽到要拆遷的時候就應當提前轉移,或者拍照留存證據,否則損壞後申請賠償會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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