踐行「楓橋經驗」|訪調對接化解38年積案糾紛

践行“枫桥经验”|访调对接化解38年积案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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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枫桥经验”|访调对接化解38年积案纠纷

訪調對接化解38年積案糾紛

践行“枫桥经验”|访调对接化解38年积案纠纷

“這是鎮裡預先給您的3萬元生活困難補助,其餘的3.5萬元將分期支付,請收下。”7月24日,平羅縣崇崗鎮調委會主任安德生專程來到王某家中,將政府給王某的部分生活補助款送到他手中。至此,一起長達38年的纏訪案件,經人民調解劃上圓滿句號。

1980年2月,王某在人民公社組織的勞動中受傷,導致雙目失明。1982年8月,公社黨委會研究決定,給予王某生活困難補助每年120元,後因撤鄉並鎮,由某鄉政府承擔生活困難補助每年240元,後來國家實行低保後,將王某列入低保戶享受低保待遇,取消了每年240元的生活困難補助。2015年,因王某的妻子辦理了失地農民保險,王某也被取消了低保待遇,導致一家生活困難無法繼續。這起長達38年的歷史遺留問題,鎮人民政府多次與王某協商無果。從此,王某夫婦踏上了到各級政府上訪的艱辛之路。6月21日,在崇崗鎮調委會,王某說:“我的眼睛是為集體瞎的,沒了低保,我和老伴可怎麼生活啊!”安德生主動介入到這起上訪案的調解中,面對情緒激動的王某,從法律法規、人情、道理等方面耐心勸說王某。同時,又與鎮政府工作人員聯繫,同他們講事實、講法律、講政策,講明政府應承擔的責任。 經過耐心細緻的勸解工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釋之以法,終於與鎮政府達成和解協議,鎮政府支付6.5萬元補償費,一場長達38年積案糾紛,經訪調對接劃上圓滿的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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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石嘴山

供稿 | 市局基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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