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有償補課一經查實開除公職,撤銷教師資格,有法律依據嗎?

河南教育通訊社


由於社會問題日新月異,而法律的修改調整相對來說週期比較長,補課現象也是這些年才變得比較嚴峻,所以治理校外補課這個事情,暫時肯定不能夠指望通過修改法律來進行。但教育部既然已經明文規定了,那這個決策和禁令就是有效的。



校外補課這種現象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都還會繼續存在。在這種情況下,禁止公辦學校的教師有償補課,就顯得非常必要。因為只有全面禁止公辦教師校外有償補課,才能夠打消學生家長的顧慮。畢竟一個老師如果既在學校上課,又在校外補課,難免不會使人擔心他上課不教補課教。

其次,公辦學校的教師已經領了國家的工資,那麼就應該全身心的為公辦學校的教學服務。如果要去校外有償補課的話,可以,那就辭去公辦教師這個職位,腳踏兩條船是不被允許的。



可能有的老師會說,我並沒有上課不教補課教啊,我只是想把我的業餘時間給用起來。但一則人的精力畢竟是有限的;再者政策的決定是面向全國的,必須儘可能的保證這個政策是沒有縫隙可鑽。

將公辦學校與校外補課分而治之,全面禁止公辦學校的教師有償補課,這樣才能讓家長放心。而既然拿了公辦學校的工資,自然就得服從上級的安排,那種既想要公辦學校的教師崗位,又想到校外去掙快錢,肯定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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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教師有償補課,作為一名普通教師也想說幾句。現在社會上對教師上課重點不講,專等著有償補課,虐待小朋友,歐打學生是一片喊打聲,破壞了學生家長與教師的關係,魚龍混雜,敗壞了為人師表的教師在社會上的地位。

先說有償補課,我認為確實存在這種現象,據我瞭解要說老師上課不講重點,只盯著有償補課,只是極少現象,你想想在學校與學校競爭那麼厲害的情況下,老師誰不要教學質量,沒有質量怎麼在教師中挺起腰桿,怎麼在學校立身,有補課現象,也是這個隨看社會風氣的敗壞,教師中所有的少部分現象,一是有的教師從農村進到城裡肯定要花錢,他們中有人想撈過來,補上生活費,我一再聲明社會上不能一棍子打十八家,讓所有老師都背黑鍋,二是社會上教育機構太多,對於他們的辦學水平,收費標準,社會缺乏監督,他們就是利用教師的專業素養,榨取老師的血汗,自己落大頭,讓教師按節得到一點報酬,這裡不否則有個別精明的,冒著被懲罰的風險,單起爐灶,這些人肯定有自己的保護傘。三是部分家長望子成龍成鳳心切,不願意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捨得花錢,補補課,自己沒時間管理,讓這些機構統一管理孩子,別讓學生學壞了,一舉兩得,相當於花錢請保姆,四是社會上其他行業兼職現象也比較普遍,電工業餘時間管個小區,公務員業餘時利用自己的人脈做些小生意,教授讓學生免費為自己工廠裡工作,醫生業餘時間可以為病人在家看看病,甚至工人可以在街上擺個地攤,賣些水果,小吃,衣服,體現多勞多得原則,社會上怎麼不讓他們業餘時間,好好休息,有精力好用在上班上,僅僅對文質彬彬的老師揮舞大棒,是因為教師是弱勢群體嗎,是教師不敢出來說話嗎,世界上,買與賣,行賄與受賄是並生的,家長在學生休息時間,為何要把孩子送給他們去管理,明顯是生養不教,家長之過。

再說幼兒園虐待小朋友,這是天理不容的事,鐵定是摧殘祖國花朵,誰的家長花大錢把幼兒這些機構,在幼教這個龐大群體裡,肯定有精神不正常的老師,幼兒園領導一定要有監控,隨時觀察教師的工作情況,讓家長了解教師,孩子的表現,特別是上級機構要監管到位,定期對教師進行健康檢查,一經篩選出精神病患者,及時讓其就醫,或轉崗。發現一個清除一個,絕不能讓個別現象影響教育形象,雖然比例很小,但在一個家庭,孩子身體心靈受到影響,就是百分之百。

再說教師懲罰學生,我認為對孩子的管理一味的說教,效果不明顯,沒有懲罰的教育是達不到目的教育,父母是笫一任教師,或嬌貫學生,或簡單粗暴,教法不當,把有問題的孩子推給學校,打架鬥歐,破壞紀律,與教師對著幹,在校打罵老師,在家不服管教,甚至傷害父母和其他長輩,將來會因學業成績太差,傷害他人而完不成九年義務教育,流入社會,成為人渣,公檢司法服務的對象,在家庭,學校這兩個教育環節中失教,孩子必然進入第三鏈節,破壞社會,成為社會不安定因素,小混混,小偷小摸,成人進監牢,年紀大了沒有能力成為社會負擔。

對孩子一定要不失任何環節的管理,但無論是家庭,學校,還是社會,管理要得當,象對於小樹一樣,既要施肥,澆水,又要捉蟲,修剪,但不能傷根,創樹,象管理劉星一樣,有些葉子可以去的,有些葉子不能去,對於學生的安全是重中之重。

對於以上幾點,僅談個人看法,有不當之處,請用文明語言交流,凡是不會尊重人的人,也不會孝敬父母,父母教育你一定很失敗。文明上網,宏楊正氣。


陽光雨露177713209


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一經查實,全市通報批評、扣發全年績效工資、取消三年內申報高一級職稱資格,暫緩其教師資格註冊,並視情節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開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應處分。特級教師、名師、教學能手等稱號獲得者從事有償補課的,報請相關部門取消其稱號及待遇,通報全市。黨員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先給予黨紀處分,再行政處理。

對校長而言,一學期內發生1起教師有償補課並查實的,校長年度職級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等級,不得進檔;任期內發生2起以上針對不同教師有償補課並查實的,校長不得晉升高一級職級;一學期內學校發生3起以上針對不同教師有償補課並查實的,校長年度職級考核確定為不合格,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免去校長職務。

對學校,一學年內出現1起教師有償補課並查實的,在全市範圍進行通報批評;一學年內查實2起的,取消本學年學校評先樹優資格。


陽光數學課堂


其實這就不是一個問題的問題!

法律上並沒有禁止吧!是一種職業,有它的上下班時間,正常教學之外的個人時間,任何規則和人是不能干涉的,這大家都得承認。

之所以現在出臺不讓補課的措施,是擔心老師課堂上不好好教,課後補習收取費用,利用身份要挾家長參加自己的補課班,這才是重點。

但如果老師不給自己教的孩子補課,甚至不給本校的學生補課,是不是就不存在濫用職權的行為了,是不是就不存在規定所想杜絕的事情了呢?

老師在課外自由時間想幹什麼別人管不著。

假設名校之間的老師給外校學生補課,是不是就不應該干涉,管收不收費用,就是沒有道理的了!

其實名校的高中,很多老師都在課外給別的學校孩子補課,一則規避限制,二則可以要一個好價錢,以現在的制度根本就沒法管理,於法無據,你能奈何?

如果給外市的補課呢?由誰來管?

貓和老鼠總是要做遊戲的,更要平衡,不然日子都不好過,甚至要餓死了!


生活對我說


教師有償補課一經查實:開除公職,撤銷教師資格,至目前沒有法律依據!

教師有償補課,已成為社會熱點問題,也是家長反響最強烈的問題。

勿容置疑,教師有償補課的確存在。但要分清幾種情況:

第一種、在校在教期間,採取有償補課的應予制止。

少數老師正課不認真教學,孩子下午放學後召集到靜秘處所,有償補課,在有償課堂上宣講學習內容重點,導致少數不參加補課的孩子跟不上課程,不得已只得補課。

這種“強制"補課策略,家長反響強烈,怨言頗多,應予嚴肅制止。

第二種、利用節、假日學生自願有償補課的,應於允可。

貪玩是孩子的天性。在節假日老師犧牲休息時間,進行自願有償補課服務,大多數家長是贊成的。不僅培養了孩子的學習積極性,也對孩子追求知識的世界觀養成有催化作用。

第三種、利用寒暑假有償補課,應予贊同。

寒、暑假放假時段較長,對予孩子的安全管理是家長尤為頭痛的問題。教師願意給孩子們補課,既讓家長對孩子的安全放心,又鞏固了所學的知識,起到一舉多得的效能。大多數的家庭還是支持老師在寒暑假有償補課的。


綜上,家長並不是一味地反對有償補課,而是厭惡不負責任不分時段的補課。

人們也希望教師在教育學生樹立正確世界觀的同時,首先自身要過好德育觀,不要被金錢孔方兄迷住了眼睛迷失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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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有償補課,確實違反了國家相關法律。不僅違反了《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教育法》,《教師法》,還違反了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要求。


《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要求對於在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上不講課後講並收取補課費的,以及打擊報復不參與有償補課學生等嚴重違紀、敗壞師德的行為要重點查辦,實行“零容忍”。

一、有償補課

有償補課是指教師以中小學生為對象,以獲取經濟利益或額外報酬為目的,從事課外輔導、補習(含提供食宿)的有償服務行為。

二、有償補課行為界定

1. 在職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行為。

2. 在職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行為。

3. 在職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行為。


三、違反法律條例和規定

1.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2. 《教育法》、《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

3. 《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

4. 《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

通過教育部發布的關於《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的通知,有償家教有損於教師形象,違背師德規範的要求。熱愛學生,愛崗敬業,廉潔從教是教師最基本的職業道德規範。教師要堅守高尚情操,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牟取私利。


四、處理方法

依據情節來判定處罰方法,並非一票否決。

1. 凡違反“有償補課行為界定”情形(之一)的教師,情節較輕的,一經查實,給予批評教育和誡勉談話。

2. 凡違反“有償補課行為界定”情形(之一)的教師,情節較重的,一經查實,給予書面檢查、通報批評。

3. 凡違反“有償補課行為界定”情形(之一)的教師,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及後果的,由學校討論決定,並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給予當事教師行政處分,直至辭退。

4. 凡有違反“有償補課行為界定”情形(之一)的教師,無論情節輕重,必須清退所有違規所得;向相關學生、家長道歉;必要時調整工作崗位。

5. 凡有違反“有償補課行為界定”情形(之一)的教師,無論情節輕重,當年年度考核為“不合格”,並在職稱(職務)評聘、崗位聘用、評先評優中實行一票否決制。


五、有償補課現狀

從有償補課中,可以看出一些問題。中小學教師的待遇還有待提高,特別是那些在老少邊窮地區工作的基礎教育工作者,需要採取精準措施使其儘快脫貧。但是這需要在法律的框架下進行,決不能為了創收而危害孩子們的利益,更不能因為自身小利而造成教育事業的重大損失。


六、彌補措施

根據現有法律,提高中小學教師待遇可以採取以下三個措施:

一是,組織高水平教師開發一些高水平的公共教學資源,包括政府採購的網絡教學資源,從而獲得必要的經濟補償和相應獎勵。這種做法既有利於激勵教師提高業務能力,又有利於義務教育質量的均衡化,政府應該大力提倡。

二是,鼓勵中小學教師利用課餘時間兼任職業學校文化課程。在當前環境下,職業學校新生文化水平偏低,需要在實施專業教育前進行文化補償教育。高水平的中小學教師應聘到職業學校兼課,既有利於普職融通,也能提高教師收入,可謂一舉兩得。

三是,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提高中小學教師的工資標準。國家實施的中小學教師評教授級職稱的政策,實際上就是提高中小學教師待遇的一種嘗試。


教書育人,教書者必先學為人師,育人者必先行為世範。教師職業的特點決定了教師必須具備更高的素質,而師德是教師最重要的素質,是教師的靈魂。

教師職業是聖神的,是愛的共鳴,是心和心的呼應。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做一個以身作則,為人師表的人民教師。


藍寶兒兒


據小編了解,就在今年6月份,遼寧營口教育局出臺了史上最嚴,最苛刻的一條政策《關於中小學校和中小學校在職教師違規補課的處理辦法(試行)》,條文規定教師不能有償補課,對那些違規補課的行為“零容忍”態度,嚴重的開除公職,撤銷其教師資格。並且開始執行,就在7月1日開始至8月6日,教育局成立了檢查小組,大範圍的進行明察暗訪,通過家長提供的消息調查,一共查處了2所民辦學校範圍辦學,2所民辦學校辦學地點與實際地點不符,2所民辦學校無證辦學,2處疑似在職教師違反規定開學補課課點。7月28日,教育局對查處的3名在職教師,開除公職,全市通報,殺一儆百的處罰。

很多人看到的都是教師有償補課,教師上課不好好講課下課輔導班講課,看到的都是政府出臺的一次又一次針對教師的嚴格政策,可是誰又看到教師們的工資了呢,尤其是男老師,為什麼還會有,男老師逃離學校這麼一說呢?在這個時代飛速發展的年代,經濟消費越來越高,而老師們的工資待遇還沒有真正的解決,就在前兩天看到的教師招聘的工資條件看到,基本工資2000,績效600,這還是在山東經濟發展比較快的淄博,別的地區可想而知。所以小編認為,如果想真正的解決有償補課這一教學現象,還是要提高在職教師的工資待遇。

2017年教師改革

一、取消中、小學教師職稱工資

以前教師工資按照職稱高低定工資,不光跟在職工資掛鉤,退休之後的待遇都不一樣,現在是按勞分配,跟課時掛鉤。防止因為分配不公導致從經濟問題造成民生問題演變為嚴重社會問題,因此通過工資改革“限高、穩中、託低”,逐漸淡化職稱工資,或取消中、小學教師職稱工資。

教師職稱

二、教師的收入

教師收入由:基本工資、教齡工資、績效工資、特優津貼等構成。

1.基本工資:教師按照教師資格定:小學教師3000元,初中教師3500元高中教師3800元,大專教師4100元,大學教師4500元。(隨經濟增長)

2.教齡工資(含工齡):每年60元,隨著教齡增長。工齡工資的實行這不僅是對老教師的照顧問題,更重要的是鼓勵終身從教的思想,有利於教師隊伍的建設和教師隊伍的穩定。

3.課時工資:課時補貼按照實際上課按勞取酬原則,主要是鼓勵教師多代課,特別是年輕教師精力充沛,他們多代課,並得到應有的報酬,不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對他們的鼓勵,這樣的話也能夠解決老師有償補課問題,這部分工資政府出,值得,這是一個值得天下家長高興的事情。

4、績效工資:學期和學年獎金(取代職稱工資)。這部分獎金,只能佔工資的10%左右。

5、特優津貼:全體教師公認的特別優秀教師,無名額限制,縣市以上部門高標準考核認定象領國務院津貼領縣/市政府津貼不終身制。

6、山區補貼:農村和邊遠地區的教師,另外給與補貼,應該是工資35%。越偏僻地區,補貼越高,不終身制,離開就沒有。


聽聽好歌



教師有償補課一經查實開除公職,撤銷教師資格,以目前的法律來看,是沒有依據的,但是這種相對極端的做法,一定會嚴重打擊教師補課成風的問題,也會對整個教育界不良的風氣起到清潔的作用,我個人不支持超越法律限定的做法,但是我希望可以針對教師“肆意補課”賺外快的行為進行立法:將教師補課賺錢開除公職,取消教師資格,並用不錄用,寫入共和國憲法,這樣就有法律依據了。



朋友們,盡10年來,教師有償補課成風,越刮越猛甚至波及全國,這樣所帶來的後果是嚴重影響了教學的正常秩序,同時也嚴重的干擾了每一個學生的正常發展,為什麼在正常的課時上老師不去上課,反而要在放學後,或者節假日去補課?每一個教師拿著國家的工資,為什麼不盡到一個人民教師應盡的責任?我的小學老師也給我補過課,每週六上午,補語文,一分錢都不收,還給我們買點小零食,那時我還覺得很不高興,因為玩的時間被佔用了,現在來看我真是遇到了好老師。



朋友們曾經有個統計,平均每個有學生的家庭每個月因為補課要支付2000元,這個數據不一定準確,我也不願意去具體考證,但是這確實不是一筆小的開資,每一個家長們難道你們願意將這2000塊錢讓教師們騙走?這補課費是你們應該拿的麼?教師們本來就應該在課堂上完成授課過程,如果都去補課,那要學校幹什麼?不如全部關了算了!



目前針對教師補課直接開除的辦法,我並不支持,因為沒有法律依據,但我可以接受這種做法,所以我希望將“教師有償補課,開除公職寫入憲法!這樣就可以依法懲處這些靠補課賺錢的“個體戶”教師了。



非專業車評


.1.提問中“嚴禁教師有償補課”,沒說時間,地點。在學校利用假期補課這個好禁,只要學校校長出來說“不準補課”,誰敢不聽,現官不如現管。

2.教師在自已家中利用業餘時間給學生有償補課,是否屬於禁止範圍?如果是禁止範圍,如何取證?如何“嚴打”?

3.“一經查實開除公職,取消教師資格”是否合法?“嚴打”有點“搞運動”的味道。如果要“有償補課”徹底禁止,應把“禁止教師有償補課,否則開除公職取消教師資格”寫入教師法,作為教師師德的一個底線。讓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有法可依。

4.如果“禁止教師有償′補課”不能入法入規,則最好是合理梳理引導。不然的話“嚴打”運動過後反彈力度更大!

個人見解,不喜勿噴。歡迎理性討論。


沈大哥


我感覺這個問題不是簡單的法律問題,而是職業道德的問題!如果說,有家長真心想讓孩子補課(掏錢也心甘情願),再三請求老師課餘時間開開小灶,而老師實在是盛情難推不掉又真心想幫幫落後的孩子,我感覺不是不可,畢竟是佔用了老師的工作外時間!時代不同,我們不能祈求像以前一樣,那樣也不現實!

但是,現實往往沒那麼簡單,很多老師恰恰是利用了為人師的便利,大肆辦班招生,有些家長為了討好,或者讓老師特別對待一下孩子,就不免要報班,而且價格還沒的講!類似現象在各地很多,而這種有償補課才性質惡劣,不但對其他學生不公,而且還嚴重影響老師精力!

我認為,不管何種情況,老師都不能允許補課辦班,這應當是基本的師德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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