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赃打折,心存侥幸……李局长被“小意思”坑了

从领奖台到审判台

曾经,他也一腔赤诚,在24岁时,响应组织号召,主动到条件艰苦的西藏扎囊县援藏三年。

曾经,他被人事部、团中央等授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中国优秀青年卫士”等称号。

曾经,他是一个有思想、能干事、会干事的工商界“老兵”。

1971年出生的李晋宏,19岁参加工作就在工商系统,至今已在工商系统工作近30年,因工作出色,多次获得市级、省级甚至国家级荣誉。他本应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然而,对金钱的贪婪,使他渐渐偏离了人生航道,一步步走向腐败蜕变的深渊。

案情通报

2017年年底,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党委原专职副书记李晋宏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被株洲市纪委立案审查。2018年4月,李晋宏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8年6月25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晋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犯罪所得28.7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退赃打折,心存侥幸……李局长被“小意思”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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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少成多的受贿数额

2012年5月,李晋宏开始担任市工商管理局个业注册登记局局长,是否同意颁发或者变更公司营业执照必须经他核准签字,他由此成为某些有心之人的重点“围猎”对象。

一开始,“大权”在握的李晋宏并没有非分之想。2013年1月的一天, 代办人张某找到李晋宏,希望帮忙加快下办证,并留下了个红包。

“我自己心里清楚,这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是张某给我的‘感谢费’。我也挣扎过,但想到也是顺手之便,只是加快了一下进度,我便觉得拿一点‘小意思’是理所应当。”李晋宏告诉办案人员。

“欲不可纵,渐不可长”,欲望一旦放纵,权力一经滥用,便会一发不可收拾。尝到了甜头的李晋宏从中窥见到了“商机”,对前来找帮忙办“快证”的人来者不拒。据知情人士透露,因业务繁忙,很多时候找李晋宏签字办快证的人经常要在他办公室门外排队。

退赃打折,心存侥幸……李局长被“小意思”坑了

对于向李晋宏行贿的人来说,他收钱办事,安排办快证,说到做到,是个“讲信用”的人。而这一切,李晋宏都是以出卖践踏手中的权利为代价, 他拿着公职人员的俸禄,戴着领导干部的“帽子”,思想上、行动上表现出来的却是“商人”的行径,手中的公权力变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

在任市工商管理局企业注册登记局局长三年期间,李晋宏允许相关人员在窗口受理后,自行将办证申请资料拿给他审签,并当场为代办人签审同意办理执照,相关人当天或者次日即可办好工商执照,即所谓的“快证”,每次收受相关人感谢费几百到数千元。通过这种单一的方式,李晋宏先后收受相关人感谢费总计2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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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侥幸 打折退赃

近年来,株洲市纪委在媒体上密集式曝光了一批“雁过拔毛”式贪腐案,看到自己认识的一些人受贿落马的消息后, 李晋宏一度坐卧不安。

经过反复考虑之后,2017年7月,李晋宏决定将受贿款中的4.5万元主动上交给了市工商局纪检监察室。他本以为这样就平安无事了。

退赃打折,心存侥幸……李局长被“小意思”坑了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7年年底,市纪委相继收到巡察移送线索、群众举报,都直指李晋宏在担任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市纪委驻市药监局纪检组立马展开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李晋宏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的违纪违法事实渐渐浮出水面……

退赃打折,心存侥幸……李局长被“小意思”坑了

执纪者说:

忠诚、干净、担当也曾是李晋宏不懈追求的人生境界,但在金钱诱惑之下,他党性尽失,最终成为金钱的俘虏。他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钱收了,事也办成了,大可相安无事,谁料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来路不明的金钱拿在手上最终会变成铐住双手的枷锁。

案发后,李晋宏积极退赃,希望减轻自己的罪过,他在悔过书说道,“我怎么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根本原因是在权力与金钱面前,没有及时弥补缺失的信念,没有控制好贪婪的欲望,没有管好手中的权力。”在忏悔和反思中,李晋宏找到了公权与私利的分水岭,但这种悔悟似乎来得太迟了!

(株洲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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