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占用房屋 法院强制清场

无理占用房屋 法院强制清场

6月22日上午,安庆市大观区法院十余名执行干警冒雨驱车前往怀宁县月山镇,对一处近900平方米的大面积房产进行强制清场。

涉案房产原系安庆某贸易公司所有。2015年该公司先后向兴业银行安庆分行借款共计700余万元,并将涉案房产设定作为抵押物。借款到期未还,银行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判决,原告银行遂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对抵押房产进行拍卖,并于2018年4月完成过户手续,但是由于该处房产实际上一直是案外人刘某作为仓库占用,屋内堆放了大量汽车柴油、压缩机油、润滑油、防冻液等物品,所以一直无法实际交付。刘某宣称自己是承租人,却始终无法提供租赁合同。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想做刘某工作,其都回避执行,对法院张贴的让房公告、限期履行催告公告也都置之不理。5月4日,执行干警终于获得刘某联系方式,规劝刘某腾空已拍卖房屋并交付买受人,但刘某在电话中态度强硬,拒不让房,随后电话拒接。于是,该院决定依法对涉案房产进行强制清场。

清场当天,该院请来专业人员对涉案房产强制开锁,执行干警将需要搬离的物品仔细清点、登记造册,并安排搬家公司将物品有序搬出,执行行动全程录音录像。在执行过程中,刘某得到消息匆忙赶来,立即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希望法院给予一定期限。考虑到仓库内还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法院同意给予刘某十天时间,刘某也承诺会在期限内搬离。

此次强制清场行动的顺利进行,是法院执行强制力的具体体现。“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开展以来,大观法院对拒不让房类案件不断加强执行力度,依靠专项执行活动持续发力,同时严格执行规范,截止目前无一起强制清场案件引发舆情或信访,通过规范执行赢得了群众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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