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检察院召开专题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


德安县检察院召开专题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

图为学习会现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9月10日,德安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这次会议,也是我院“新时代传习所”自9月初成立后,组织的第一次学习活动,也是我院积极响应县委《关于印发德安县推荐“新时代传习所”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做好“新时代传习所”的建设工作。

会上,我院检察长陈新河带领与会人员,从各个方面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并对今后我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提出了几点要求:

  • 一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应当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基本属性。结合检察工作的根本性,深刻理解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治属性和社会属性。
  • 二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应当准确把握改革创新的时代潮流,应当把我们当前的检察机构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融合起来。司改是顺应新时代的创新,是为了让每个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可以看见公平正义,让司法更高效、更公正。
  • 三是结合当前的扫黑除恶工作,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并加以贯彻落实。一定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确保专项斗争不走过场,决不给黑恶势力以喘息空间。我院目前在扫黑除恶的硬件工作上一定要按照文件落实,在检察业务上一定要善于发现扫黑除恶线索,加强对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案件的监督,发现此类案件一定要及时提前介入,在证据收集、案件定性方一定要依法办好,办成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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