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宛城區國土資源局發佈多份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對溧河鄉、仲景街道等三片集體土地的徵收補償方案進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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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區國土資源局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2018(年)]第10號
河南省人民政府以豫政土[2018]522號文批覆,徵收宛城區溧河鄉集體土地0.8904公頃。宛城區國土資源房產管理局擬定了《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和《徵用土地公告辦法》規定,現將《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被徵地村(組)的土地補償、安置補助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公佈的南陽市區片綜合地價138萬元/公頃的標準進行補償。
溧河鄉集體土地0.8904公頃 122.8752萬元
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南陽市人民政府宛政【2018】14號文件規定執行。
三、農業人員安置辦法
被徵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以幣值的辦法由被徵地村組通過興辦企業和發展第三產業以及承包經營其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發展高效農業等途徑進行安置。
四、被徵收土地四至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人對本方案內容如有不同意見,請於本公告公告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以村委會或村民小組為單位,以書面形式送達宛城區國土資源局。
聯繫人:金土 聯繫電話:0377—63508956
五、本方案在徵求意見後,報經宛城區人民政府批准組織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對批准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爭議,不影響組織實施。
特此公告
宛城區國土資源局
二O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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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區國土資源局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2018(年)]第12號
河南省人民政府以豫政土[2008]119號、豫政土[2008]134號文件批覆,南陽市土地儲備管理委員會宛土儲辦[2012]1號通知,徵收宛城區仲景街道泥營社區集體土地3.1365公頃。宛城區國土資源局擬定了《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和《徵用土地公告辦法》規定,現將《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被徵地社區的土地補償、安置補助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公佈的南陽市區片綜合地價138萬元/公頃的標準進行補償。
仲景街道泥營社區集體土地3.1365公頃 432.8370萬元
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南陽市人民政府宛政【2018】14號文件規定執行。
三、農業人員安置辦法
被徵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以幣值的辦法由被徵地社區、居民小組通過興辦企業和發展第三產業以及承包經營其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發展高效農業等途徑進行安置。
四、被徵收土地四至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人對本方案內容如有不同意見,請於本公告公告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以社區或居民小組為單位,以書面形式送達宛城區國土資源局。
聯繫人:金土 聯繫電話:0377—63508956
五、本方案在徵求意見後,報經宛城區人民政府批准組織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對批准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爭議,不影響組織實施。
特此公告
宛城區國土資源局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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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區國土資源局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2018(年)]第14號
河南省人民政府以豫政土[2018]522號文批覆,南陽市人民政府以宛政土[2018]79號通知,徵收宛城區溧河鄉王堂村集體土地6.7919公頃。宛城區國土資源房產管理局擬定了《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和《徵用土地公告辦法》規定,現將《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被徵地村(組)的土地補償、安置補助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公佈的南陽市區片綜合地價138萬元/公頃的標準進行補償。
溧河鄉王堂村集體土地6.7919公頃 937.2822萬元
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南陽市人民政府宛政【2018】14號文件規定執行。
三、農業人員安置辦法
被徵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以幣值的辦法由被徵地村組通過興辦企業和發展第三產業以及承包經營其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發展高效農業等途徑進行安置。
四、被徵收土地四至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人對本方案內容如有不同意見,請於本公告公告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以村委會或村民小組為單位,以書面形式送達宛城區國土資源局。
聯繫人:金土 聯繫電話:0377—63508956
五、本方案在徵求意見後,報經宛城區人民政府批准組織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對批准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爭議,不影響組織實施。
特此公告
宛城區國土資源局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一公頃138萬的補償標準,換算成畝,也就是一畝92000元。
一畝地約等於667平方,92000元除以667平方約等於138元每平,也就是你的地每平方138元。但是經過開發商的“加工”後,你再買可不是這個價格了!
按照南陽8000元每平的房價計算,8000×667=5336000元。但是開發商買一畝地僅僅只蓋一層嗎?他傻啊?現在的房子差不多都是20層以上吧?533.6萬元乘以20+等於多少呢?哪怕除去材料、人工等一系列的消耗,也掙得盆滿缽盈了!
而老百姓呢?老百姓只能賤買貴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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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經十路地王的價格是每畝601萬。即使不對標地王,城區正常的土地出讓價格目前起碼也得三四百萬一畝吧。
可是,最終落到村民手裡的也只有這區區的一畝9萬2......唉,無話可說無力吐槽。
你有什麼想說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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