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呂梁市紀委監委通報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反腐」吕梁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交口縣石口鄉橋上村黨支部原書記李珍平騙取政府菌棒補貼資金的問題。2016年10月,李珍平以2.7萬元的價格購買約3萬棒廢棄菌棒,後通過挑選、拼接將1.6萬廢棄菌棒上架,因驗收人員工作不認真,後導致其通過村委和鄉政府驗收,騙取了政府補貼款5.76萬元。此外,李珍平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6月,李珍平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因履職不力,抽驗組成員韓長生等8名責任人員被予以問責。

2.中陽縣金羅鎮堯峪村大石磧小組報賬員劉蘭生違規辦理低保的問題。2016年7月,中陽縣重新評定低保人員,金羅鎮堯峪村大石磧小組村民代表評定低保人員會議上,報賬員劉蘭生之妻耿俊英未被評為低保戶,但劉蘭生在上報堯峪村委低保人員名單時,把耿俊英上報為低保戶。此外,劉蘭生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6月,劉蘭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興縣蔚汾鎮程家溝村黨支部書記王海迎等人套取國家退耕還林補助款的問題。2016年程家溝村實施退耕還林過程中,黨支部書記王海迎、村委主任趙新明、村會計趙補珍,在明知集體耕地退耕後不能領取國家退耕還林補助款的情況下,共同研究決定將村集體41.95畝耕地登記在村會計趙補珍名下,套取國家退耕還林補助款20975元,用於村集體安裝路燈等開支。2018年7月,王海迎、趙新明、趙補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方山縣麻地會鄉胡堡村村委主任渠澤民違規挪用救災救濟款的問題。2014年,胡堡村共收到上級部門撥入的救災救濟資金80400元,渠澤民擅自違規將其中的32900元用於村集體開支。2018年1月,渠澤民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5.興縣文廣新局副局長張曉峰、王永駐村幫扶工作不紮實的問題。2017年,張曉峰、王永在擔任縣文廣新局駐高家村鎮西坪村扶貧工作隊長、第一書記期間,沒有按照縣委“5+4”的要求駐村工作,對村情和貧困戶的情況不熟悉、不掌握,工作作風飄浮,扶貧工作不紮實,對產業扶貧項目、危房改造政策底不清、數不明。2018年5月,張曉峰、王永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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