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河稅務:科技型中小企業可以享受的企業稅收優惠有哪些?

享受企業稅收優惠的企業越來越多,那麼科技型中小企業可以享受的企業稅收優惠有哪些?這是最近我的一位客戶諮詢的問題。那麼就由我將相關政策簡單的跟大家說一下。

(一)加計扣除75%

政策依據:財稅【2017】34號 第一條 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其他企業加計扣除政策:根據財稅【2015】119號 第一條 第一項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的50%,從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1.菸草製造業。2.住宿和餐飲業。3.批發和零售業。4.房地產業。5.租賃和商務服務業。6.娛樂業。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行業。)

(二)未彌補虧損額稅前可彌補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的通知》 (財稅【2018】76號)第一條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以下統稱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准予結轉以後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如2018年具備條件,則2013-2017年的虧損結轉年限最長按10年,分別對應結轉至2023-2027年; 溫馨提示:

根據《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第四條規定企業享受優惠事項採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科技型中小企業享受加計扣除稅收優惠留存備查資料:

1.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企業有權部門關於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

2.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研發人員名單;

3.經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的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

4.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包括外聘人員)和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無形資產的費用分配說明(包括工作使用情況記錄及費用分配計算證據材料);

5.集中研發項目研發費決算表、集中研發項目費用分攤明細情況表和實際分享收益比例等資料;

6.“研發支出”輔助賬及彙總表;

7.企業如果已取得地市級(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鑑定意見,應作為資料留存備查。

長河稅務:科技型中小企業可以享受的企業稅收優惠有哪些?

財稅專家簡介:

劉麗,女,畢業於河北經貿大學,註冊稅務師、會計師,河北長河稅務師AAA事務所項目經理。從事財稅工作十餘年,為多家大中型企業提供彙算清繳、財稅諮詢及賬務梳理服務,具有豐富的財務知識和稅務實踐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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