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收費8月1日正式下降 中小創新企業再獲政策利好

專利收費8月1日正式下降 中小創新企業再獲政策利好

此次專利收費調整幅度較大,涉及範圍較廣,對創新驅動型中小企業是一大利好。圖為技術人員在進行科學實驗。新華網圖

【記者 邱登科】

“國家知識產權局此番停徵和調整部分專利收費,將有利於廣大中小企業致力於創新驅動,在專利申請和維護方面做更多工作,”接受採訪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廣東中心的專家如是評價專利收費新政。

國家知識產權局日前發佈《關於停徵和調整部分專利收費的公告》(簡稱公告),確定將於8月1日起停徵和調整部分專利收費。

有關知識產權代理機構人士稱,此番調整幅度較大,涉及範圍較廣,對創新驅動型中小企業而言不啻福音。

四大類別收費停徵

公告稱,將停徵專利收費(國內部分)中的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著錄事項變更費(專利代理機構、代理人委託關係的變更),PCT(《專利合作條約》)專利申請收費(國際階段部分)中的傳送費。對於繳費期限屆滿日在2018年7月31日(含)前的上述費用,應按現行規定繳納。

接受採訪的專利代理機構稱,所停徵的前三項費用對於一項專利的申請而言雖然所佔比例不高,但對於申請量大,尤其是一些技術密集或創新方法較多的企業而言,在專利佈局時也不得不考慮此類成本。停徵後,這類企業將無此顧慮。

延長減繳期至十年內

公告指出,對符合《專利收費減繳辦法》有關條件的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專利年費的減繳期限由自授權當年起6年內,延長至10年內。對於2018年7月31日(含)前已准予減繳的專利,作如下處理:處於授權當年起6年內的,年費減繳期限延長至第10年;處於授權當年起7-9年的,自下一年度起繼續減繳年費直至10年;處於授權當年起10年及10年以上的,不再減繳年費。

上述接受採訪的專利審查協作廣東中心的專家指出,公告中所指專利年費即為專利維護所需要的費用。新政將減繳期限延長,雖然對每一項專利而言絕對費用不算太高,但相對於擁有較大量專利的創新驅動型企業或機構而言,總量也相當可觀。

該專家更指出,此項減繳期限延長政策更重要的意義還不僅限於經濟成本上的考量,而且還包括知識產權戰略的佈局。因為考慮到專利維護成本等原因,部分機構會在減繳期結束後主動或被動放棄專利權益,有些實際上是處於無奈。新政實施後,將有利於這類企業在知識產權管理和運營上更加積極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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