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信陽市11個受理點可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

2018年9月1日起,《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在全國正式實施。信陽市公安局本著“就近、便利”的原則,在全市八縣兩區開通11個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受理點為在我市工作、生活、學習、居住的港澳臺居民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自9月1日起,在我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港澳臺居民,根據本人意願,可以持港澳臺居民出入境證件,並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機關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受理點(以下簡稱受理點)申請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受理點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交通不便的地區,可延長至30個工作日。

9月1日起,信阳市11个受理点可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港澳臺居住證具備法定身份證件功能。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從事有關活動需要證明身份的,有權使用居住證證明身份,依法享受三項權利、六項基本公共服務、九項便利。

能享受三項權利

(一)勞動就業

(二)參加社會保險

(三)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

能享受六項基本公共服務

(一)義務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四)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六)國家及居住地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能享受九項便利

(一)乘坐國內航班、火車等交通運輸工具;

(二)住宿旅館;

(三)辦理銀行、保險、證券和期貨等金融業務;

(四)與內地(大陸)居民同等待遇購物、購買公園及各類文體場館門票、進行文化娛樂商旅等消費活動;

(五)在居住地辦理機動車登記;

(六)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七)在居住地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八)在居住地辦理生育服務登記;

(九)國家及居住地規定的其他便利。

信陽市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受理點

9月1日起,信阳市11个受理点可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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