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省交委办第二督导组检查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8月1日至2日,由省公安厅交管局秩序三处副处长李斌带队的省交委办第二督导组,对我县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张金帆陪同检查。

督导组一行先后来到十里镇、清水镇,向乡镇主要领导详细询问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征询了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交通违法处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先后检查了乡镇交管站、交通安全劝导站,并就交管站、劝导站日常运行、规章制度、劝导执行等有关工作向相关人员进行了了解,翻阅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档案和各类检查登记台账。督查组对大队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岷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尤其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公安交管部门主动担当和作为,乡镇“两站一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与交警中队工作亮点明显,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值得推广。同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加强辖区动态管理。要及时掌握辖区车辆及驾驶人动态,对村民无证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或驾驶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和检验不合格、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行为进行劝阻,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乡政府要依法履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责,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使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三是要加强宣传教育。乡镇党委政府要联合交警中队组织乡镇机动车驾驶人、学生群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并根据不同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全面增强广大农村群众的道路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要闻」省交委办第二督导组检查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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