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氏说文云:“女,妇人也。象形,王育说凡女之属皆从女。”许氏以象形解女字。诸多大抵凭想象而论男女二字,女盖象一个女人跪跽在地,而双手交叉于胸前,作操作之状,女红之事大多在室内而为之,如图一所示。有的甲骨文女字上方还加一横画,如若簪笄之形。男字在甲骨文中则以力田会意。男耕女织,各有所司。
然最初的甲骨文女字与母字通,常用为父母之母,母字同时还与毋通。随着社会的发展,三者才逐步分化出来。甲骨文女字中增二点以作母的专用字,如图二所示。说文云:“母,牧也,从女,象怀子形,一日象乳子也。”用二点突出乳房,表示哺育过子女的女人,此即母字之本义。卜辞除用作母辈之通称外,还用来指称父辈或祖辈之配偶,金文亦有如此之作。尽管这样,在很多场合,甲骨文女字与母字相混时见,变成异字同形而难以区分。郭沫若先生云:“人称育已者为母。母字即生字崇拜之象征,母中有两点,广韵引仓颉篇云,像人乳形。”基于此后人在使用女字时,即图一所示,以示女字;在使用母字时,即图二所示,以示母字。一清二楚,不再混用。
前面说过卜辞母字还通毋字,金文毛公鼎中亦有假母为毋的例字。说文云:“毋,止之也,从女有奸之者,凡毋之属皆从毋。”诸多释“止之”之词,谓其词从女,内有一画,象有奸之之形,而禁止勿令其奸。许氏此说似不确,毋字的造字本义,系把母字二点变成一画,作为指事的标记,以别于母。卜辞用作副词,表示禁止与否定,仍因母字以为之声,母即通毋,假借而已,与甲骨文中亡、弜同义。
如果说甲骨文女字与母字的区别,尚可以“二点”为证的话,那么甲骨文女字与奴字的区别就更含蓄更隐蔽了。
如图三所示为甲骨文“奴”字,与图一所示的女字相比较,“女”者两手交叉放在胸前,奴者两手反缚在背后。说文云:“奴婢皆古之辠人也,周礼曰,其奴男子入于辠隶,女子入于舂藁,从女从又,古文奴从人。”文中“辠”字即为罪之异体字。商代之商人常用征伐手段以俘获其他方国的人为人牲,有时也用作奴隶,他们在俘获外族人时,为防其反抗,故加以反缚。图三所示卜辞中的女字即作反缚之形。这样女与奴形成了构形上的不同,不仅如此,而且在词意用法上也有所不同。“奴”字初文,即其造字本义,只像人之跪而反缚双手在背后状,无男女之别。卜辞的反缚女形多见于早期和中期的卜辞偏旁之中,也有一定数量的独体字。古代社会将战俘奴役反缚系司空见惯之事,近年来从殷墟发掘出土的陶俑以及大型墓葬周围的杀殉坑内,常见有反缚其两手者。即融于奴字初形之中。到了晚期这种形式的构形遂退化而不多见,代之以从又持女。
通过上述的比较与识读,甲骨文字女与母、毋、奴的区别也就一目了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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