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基层文艺院团戏曲音乐作曲研修班开始招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系列文件精神,着力解决我省基层文艺院团作曲类骨干人才紧缺问题,切实加强基层文艺院团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文艺院团整体创作和演出水平。根据《全省基层文艺院团艺术人才培养工作三年(2018-2020年)计划》,省文化厅决定今年举办2018年全省基层文艺院团戏曲音乐作曲研修班。

一、主办与承办

主办:省文化厅

承办:省艺术研究院

二、培养时间

2018年9月—2019年2月

三、培养地点

省艺术研究院

四、教学安排

研修班2018年9月开学,2019年2月结业,为期5个月,教学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集中授课。2018年9月至12月,在省艺术研究院进行集中学习,以专家授课为主。

第二阶段:实践教学。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学员进行采风、观摩、创作作品,1月和2月各集中10天时间由专家对学员作品进行指导。

学习期间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凡请假三天(不含三天)以上者,旷课两次(含两次)以上者,均取消学习资格。

五、培养对象、条件及人数

(一)培养对象主要是:我省县级国有文艺院团的作曲或演奏员。

(二)培养对象条件:

1.热爱艺术,具有一定的作曲专业基础和实践经验,具备发展潜力,未来几年能在院团创作生产中发挥骨干作用;

2.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含)以下。

(三)培养人数为:30人。

六、推荐名额和所需材料

(一)各市文化行政部门推荐不超过6名培养对象候选人,每个院团限1名,统一报送省文化厅择优录取。

(二)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推荐戏曲音乐作曲研修班学员汇总表》一式二份;

2.《2018年全省基层文艺院团戏曲音乐作曲研修班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二份;

3.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艺术简历相关材料和获奖证明材料各一份。

报名材料由各市文化行政部门统一报送省文化厅,邮寄资料需注明:“某市推荐作曲培养”。《汇总表》和《报名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并注明:“某市推荐作曲培养”。

七、经费

文化厅资助研修班学员的学费和食宿费,交通费由学员派出单位承担。

八、有关要求

(一)各市文化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积极做好推选报名工作,坚持把此项工作作为加强基层文艺院团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的工作抓实抓好。

(二)请各市文化行政部门于2018年9月3日下午18:00前将推荐报名材料报送至省文化厅。

(三)学习结束时,根据学员的学习情况和结业作品对学员成绩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同时,优秀学员可推荐参加文化和旅游部“千人计划”以及选派到国内艺术类院校进修。主办单位对学员的结业作品有使用权、改编权、发表权、出版权等权利。

联系电话:029-87284771

通讯地址:西安市西一路197号陕西省文化厅艺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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