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
2018
★不忘初心
砥礪前行★
★ 前言★
為紀念中國共產黨建黨97週年以及加快落實新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在“七一”建黨日前夕,嵊州市人民檢察院第二黨支部組織21名黨員幹部分成四組,分別前往嵊州市烈士陵園、長樂烈士陵園等9處紅色地標,開展迎“七一”暨英烈保護專項檢察活動。通過本次活動,既引導全體黨員幹部堅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實幹擔當、砥礪前行,又能結合英烈保護公益訴訟工作,摸排涉嫌破壞、毀壞英雄烈士紀念設施、損害紀念英雄烈士環境和氛圍的公益訴訟案件線索,促進黨建工作與檢察業務工作的深度融合。
★活動安排★
01
分 組 行 動
02
緬 懷 先 烈
03
專 項 巡 查
04
活 動 總 結
分組行動
緬懷先烈
第一小組在長樂烈士陵園
第二小組在濟渡革命烈士墓
第三小組在三界革命烈士陵園
第四小組在張光熙烈士故居
專項巡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對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行為,英雄烈士的近親屬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英雄烈士沒有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提起訴訟的,檢察機關依法對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負責英雄烈士保護工作的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第一款規定的行為,需要檢察機關提起訴訟的,應當向檢察機關報告。
★紀念碑、烈士墓等英雄烈士紀念設施遭受破損。
★紀念碑、烈士墓周邊隨處堆放垃圾、雜草叢生,影響紀念英雄烈士環境和氛圍。
活動總結
針對本次活動過程中發現的瑕疵問題,嵊州市人民檢察院將堅持雙贏多贏共贏監督理念,運用好檢察建議、公益訴訟等法律監督手段,督促相關部門積極履職盡責,提高英烈保護意識,解決存在問題,凝聚英烈保護合力,在全社會形成共同維護英烈尊嚴、弘揚革命精神的良好氛圍。
閱讀更多 嵊州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