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國土局原局長斂財手法揭祕

深圳市國土局原局長斂財手法揭秘


張士明。資料圖

在寸土寸金的深圳,市國土局局長是一個炙手可熱的崗位,曾身居此位的張士明因此也成了眾多房產開發商爭相追捧的對象,隨著其受賄案的一審宣判,其斂財手法開始浮出水面

法治週末記者 劉希平

在大眾視野消失了近兩年後,廣東省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原秘書長張士明的名字再次出現,是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上。

8月31日,張士明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50萬元。同時,張士明退繳的受賄違法所得2240餘萬元上繳國庫。

現年66歲的張士明,出生於湖北省宜昌市,他曾是深圳市多個政府部門的“一把手”,先後擔任過深圳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局長、市交通委主任等職務。2010年,張士明轉任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辦公廳主任。2016年8月16日,因涉嫌受賄罪,正在深圳市寶安機場欲乘飛機去外地的張士明,被檢察機關帶走調查。

判決書顯示,2005年至2014年,張士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親自或者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接受相關公司的請託,在土地置換、地價計算、項目報批報建、協調等事宜提供幫助,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464萬餘元、港幣2310萬元。

法治週末記者發現,張士明的受賄行為,大部分都是其擔任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以下簡稱深圳市國土局)局長期間發生的。在寸土寸金的深圳,張士明曾是眾多房產開發商爭相追捧的對象。而隨著張士明受賄案一審的宣判,其利用職務便利大肆斂財的手法,也慢慢地浮出了水面。

一場飯局轉變國土局態度

一場飯局,改變了深圳市國土局對一塊土地處理的態度,這看似不可思議的事情,在深圳真實出現過。而應邀參加這場飯局的“主角”,便是時任深圳市國土局局長的張士明。

2006年上半年,深圳市玉龍宮公司向深圳市規劃局申請項目地塊變更,深圳市規劃局同意將該公司用地調整至福田區蓮塘尾地塊,土地面積約2.8萬平方米。

2006年6月份,玉龍宮公司向深圳市國土局申報蓮塘尾調整用地宗地圖,由深圳市國土局地政處負責處理此事。2006年8月,地政處提出三種方案向市政府請示,並建議按照方案一執行,即暫緩辦理用地手續。

項目用地碰到麻煩,玉龍宮公司所屬集團的董事長林某開始四處尋找關係,此時,這家公司的“隱形股東”朱廷峰進入了林某的視線。朱廷峰時任福田區副區長,在福田區任職之前,朱廷峰曾任深圳市規劃國土局地政處處長。而玉龍宮公司及名下2.8萬平方米的用地資格,當時正是朱廷峰介紹的。為了感謝朱廷峰的介紹,林某當時還送給朱廷峰35%的乾股。

林某找朱廷峰商量,請他找分管國土工作的時任深圳市副市長呂銳鋒彙報,並讓呂銳鋒出面找國土部門領導出來做工作。為此,林某還專門策劃了一場飯局。

2006年年底的一個晚上,在這家集團公司的會所中,飯局開場。當晚參加飯局的除林某之外,還有4名政府官員,即深圳市副市長呂銳鋒、深圳市國土局局長張士明、深圳市國土局地政處處長馮現學、福田區副區長朱廷峰。

飯局中,林某提出請市政府、規劃局、國土局對玉龍宮項目的規劃和用地給予支持,請國土局支持按照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並按照公告基準地價計算土地出讓金。

飯局上,呂銳鋒向張士明提出,要大力支持玉龍宮項目,張士明立刻應允。

這場飯局過後,深圳市國土局的態度突變。按照呂銳鋒和張士明的要求,深圳市國土局組織地政處重新擬寫了第二份報告,擬同意該公司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辦理有關用地手續;並建議該項目用地應繳地價按現行公告市場地價收取。報告呈報深圳市政府後,2007年年初在深圳市政府常務會議順利通過。

據法院查明,當天飯局結束的時候,林某送給張士明一個禮品袋,張士明回家後發現禮品袋裡有一盒冬蟲夏草和燕窩,下面是港幣200萬元。據媒體報道,參加這次飯局的深圳4名官員,最後均因涉嫌受賄而落馬。

擺平違法用地調查

法治週末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張士明還被檢察機關指控收受賄賂,幫助相關企業擺平涉嫌違法用地的調查。

2008年左右,國土資源部受國務院委託組成檢查組到深圳核查兩宗涉嫌違法用地的案件,其中有一宗涉及某物流園區項目用地。檢查組提出該公司項目在用地上存在改變土地功能方面的問題,要求深圳市政府以書面形式將這兩宗地的情況向國土資源部作報告。

檢查組的到來讓運作該項目的公司董事長鄭某很是不安,因為調查將直接影響到土地稅費、地價繳納優惠,還可能會影響其公司上市。於是,鄭某找到時任深圳市國土局局長的張士明,請其出面幫助協調關係,擺平這件事情。

受到鄭某的請託後,張士明立即安排人草擬了一份報告呈報到國土資源部。對項目用地提出支持性意見,獲得國務院的同意,認定該項目用地不違法。

2008年年底,鄭某為了表示對張士明和相關領導提供的幫助,專門宴請張士明和相關領導一起吃飯。吃完飯後,鄭某拿給張士明一個手提旅行袋,說是對其感謝的一點心意,張士明收下了。回家後,張士明將旅行袋交給其妻子,打開後發現裡面裝的是港幣現金,共有800萬元。

此後張士明與鄭某交往比較密切,對於鄭某提出的一些幫忙請求,張士明也是有求必應。

2008年年底至2009年年初,鄭某找到張士明,請其幫忙解決某物流園區二期項目建設中相關土地問題,主要是項目擴大用地、完善土地手續、協調相關部門方面,張士明答應並安排予以落實。鄭某又給張士明送了200萬元港幣感謝費。

2009年年中,張士明快要調離深圳市國土局時,鄭某再次找張士明關照某物流園區二期建設項目的用地手續問題。張士明立即安排落實,又收到鄭某送的200萬元港幣感謝費。

巧立名目六折購房

“以權換錢”,這是張士明與房產開發商交往的潛規則,也是張士明斂財的主要手法之一。

2007年6月,深圳市某集團準備開發荔園閣三期地產項目,由於古樹保護問題,深圳市政府要求該項目用地必須置換到梅林教堂後面的一個地塊。因為原項目用地的地理位置和商業價值都更高,深圳市某集團並不願意置換。

為了取得國土部門的支持,該集團董事長黃某單獨約了張士明吃飯,提出由於目前地塊的地理位置不如原地塊,希望能增加一點土地面積來彌補損失,請張士明幫忙關照,張士明應允。

飯後,在送張士明上車的時候,黃某將200萬元港幣放在一個紙箱中直接交給了張士明。後來在張士明的關照和幫助下,這家公司多得了2100多平方米的開發面積。

2008年年底,深圳市某集團公司在開發四季御園項目過程中,因為項目用地紅線規劃重疊的問題,嚴重拖延了項目的進程,於是黃某找到張士明希望他能在這件事上提供幫助,張士明又答應了。

飯後,黃某送張士明上車的時候,將一個裝有50萬元港幣的塑料袋交給了張士明。後來在張士明的直接關照和幫助下,上述項目用地紅線規劃重疊問題順利解決了。

在與開發商交往頻繁起來後,對於張士明的一些要求,房產開發商們往往也有求必應。

2009年上半年,張士明的妻子王某看中了四季山水一個樓盤的房子,王某讓張士明找這個樓盤的老闆見面談談買房的事情,讓他打個折。

張士明就將此事告訴了深圳市規劃委官員劉某。劉某立即給四季山水的老闆黃某打電話,告訴他張士明想買房以及打折的事情。因為找不到打折理由,劉某就說張士明的岳父岳母都是老紅軍,能不能以照顧老紅軍的名義直接打六折,黃某同意了。

之後,張士明妻子王某以其女兒張某南的名義買下了這套房子,買房的價錢是正常房價的六成。之後,因為涉及其他案件,檢察機關調查四季山水的購房情況,為了應付檢查,黃某讓王某把購房款補交到市場價的八成,她照做了。

在張士明受賄案一審宣判前,其妻子王某也因受賄罪,被廣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20萬元。王某被認定與其丈夫張士明共同收受他人財物合計人民幣44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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