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7日,新華網發佈重要消息《邪教“門徒會”驅鬼治病致人死亡非法斂財數千萬》,用典型案例揭露了門徒會的邪教本質以及對社會的危害,讓人觸目驚心。看完該消息,筆者有一個感受,看清門徒會可從“錢”開始,釐清他們斂財、管理及使用等情況,不難發現誰是受益者,而誰是真正的受害者。
——斂財,包藏禍心的花樣
常言道,世界上最難的事情有兩樣,一是把自己的思想裝進別人的大腦,另一件是把別人的錢裝進自己口袋。這說明什麼?說明掙錢是一件非常艱難的事情。
門徒會掙錢,可謂別出心裁,他們推出了“虧補賺交”的模式。什麼意思呢?門徒會把所有的錢當成一個“大盤子”,如果你開店虧本了,他們會從總量中拿出一部分進行補貼;如果你開店賺了錢,那就不好意思了,得給總量“進貢”一部分。
千萬別小看“虧補賺交”這個模式,它調動了門徒會成員的積極性。其中原因很簡單,即使虧本了也有人“保底”,賺了也是一種“奉獻”,無論什麼樣的結果,大家都不“吃虧”。
就是通過這種模式,僅十堰市鄖西縣的門徒會組織在2011年至2014年期間,涉嫌斂財高達4000多萬元。全國2300多個縣,門徒會一年賺了多少錢,算下來是天文數字!
更讓人不能接受的是,門徒會竟然打著“精準扶貧”的名義,對基層一些門徒會窮困家庭進行幫助,通過小恩小惠的方式穩定基層基礎。門徒會拼命穩定基層又是為什麼?還不是為了穩固市場——賺更多的錢。
——管理,暗無天日的操作
如果說賺錢體現了一個人的能力、理念、技巧和水平,那麼管理錢的能力則體現了一個人的道德、良知、藝術和品質。通過“虧補賺交”聚斂鉅額錢財的門徒會,他們是如何管理錢財的?無疑是人們關注的一個問題。
好在具體案例給出了人們真相——該組織聚斂的鉅額錢財從不存入銀行,而是採用骨幹人員現金保管的形式,逐級管賬。例如陳某手上保管530萬元、張某保管460萬元、骨幹人員石某保管180萬元。
這意味著什麼?說明門徒會賺來的錢財流入了骨幹的腰包,具體怎麼管,怎麼用無人知曉,難怪記者一針見血地指出,“私人保管錢財,卻從不留下賬目,這也為部分保管人員‘監守自盜’私自挪用資金留下空間。”
錢財管理混亂是門徒會的重要特點,這樣做對誰有好處?首先是兩類人,一是管理錢財的門徒會骨幹,他們可以隨意使用,為自己的私利服務;另一類是管理錢財的上線,他們可以讓誰管理,可以不讓誰管理,也是既得利益者。除此之外,恐怕成了門徒會賺錢的“奴隸”。
門徒會想方設法聚斂錢財,卻沒有科學的管理方式,這恐怕不僅只有門徒會高層才明確的玄機!
——使用,損人利已的規則
同樣有人說,錢只有用出去才會有它的實際價值,如果不使用那將是廢紙一張。如何使用錢財?估計門徒會基層都在盯著這筆錢。當了解其中真相後,每個信徒會氣得吐血——
據辦案民警介紹,石某從張某手上“借”40萬元在孝感為自己的兒子買了一套房子,說是“借”其實並不歸還。陳某“借”給自己的弟弟20萬元。他坦言:“沒人知道借給弟弟錢這件事。”據陳某供述,2014年自己母親去世,他自己偷拿了4萬元用於辦喪事,之後也沒有歸還。
先看這個“借”,裡面的門道多著的。借給自己的親戚,當然親戚會給他某種“好處”;既然親戚可以這麼借,那自己使用起來豈方便?這就是門徒會用錢的現狀,完全是為骨幹服務了。
再看這個數目,“2萬”“20萬”“40萬”等,都不是小數目,特別對於門徒會重點發展的農村來說,那更是天文數字。同樣,對於一個小超市而言,一塊兩塊積累起來,又要花多少時間、精力和人力?
但是,這一切在門徒會上層骨幹眼裡,根本不算一回事,他們擁有龐大的決定權和使用權。話又說回來,誰是真正的勞力和受害者?
……
話說回來,識別門徒會的方式有很多種,看他們對“錢”的一系列行為是最重要的一種。其中原因很簡單,金錢不是萬能的,離開錢萬萬不能,門徒會邪教組織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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