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土地出讓底價可打七折 一般工商業電價降10%

金羊網記者 孫晶 吳瑕

9月10日,廣東省政府出臺的《廣東省降低製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訂)》(以下簡稱“新十條”)對企業用地、社保、用電、運輸、融資、制度性交易等方面提出了一批針對性更強、支持力度更大、更加務實管用的新舉措,將進一步降低企業各類成本,預計2018-2020年可累計為企業直接降成本超2000億元。專家認為,“新十條”的出臺更加貼身到位地對廣東企業進行了“全身補”,核心就在“降”和“引”這兩大特點,將有力推動廣東實體經濟向高質量發展。

用地

工業用地出讓最長年限為50年

工業企業地價貴是企業發展反映較為強烈的問題,省國土資源廳介紹,去年“實體經濟十條”實施以來,廣東省在降低企業用地成本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

截至2018年7月,全省共有183宗地享受了優先發展產業地價優惠政策,面積907.09公頃,為企業節省用地初始取得成本82.53億元;76宗地享受了彈性出讓地價優惠政策,面積240.48公頃,為企業節省用地初始取得成本51.01億元;租賃工業用地1宗,面積20.33公頃,為企業節省用地初始取得成本8498萬元。產權分割方面,全省工業物業產權分割達到3222宗,分割面積為178.43萬平方米;高標準廠房產權分割為1517宗,分割面積為122.8萬平方米。

“新十條”將多措並舉降低工業用地成本。各地市要劃設工業用地控制線,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要充分保障工業用地供給:“三舊”改造土地及省追加的新增城鄉建設用地優先保障先進製造業需求;納入省相關“十三五”規劃的製造業項目享受省重點建設項目待遇。同時,屬於廣東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製造業項目,土地出讓底價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別對應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

“新十條”規定,允許對工業項目按照規劃確認的用地圍牆線內面積出讓。工業用地出讓最長年限為50年,根據企業意願,對有彈性用地出讓需求的工業企業實行彈性年期出讓供地,按照出讓年期與工業用地可出讓最高年期的比值確定年期修正係數,對屆滿符合續期使用條件的,可採用協議出讓方式續期。此外,省每年安排一定規模的用地指標獎勵製造業發展較好的地市。

用電

今年發電側讓利預計達百億元

工業製造業企業,用電成本佔據成本中相當大的比例。

省發展改革委總經濟師黃華東表示,廣東省今年的重點就是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省發展改革委方面的數據顯示,按照廣東原有的一般工商業電價水平計算,今年廣東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降價幅度達到10%,大幅減輕了一般工商業企業的電費負擔。

同時,廣東也在積極清理和規範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首先是督促電網企業組織清退已向電力用戶收取的臨時接電費,清退資金30.36億元。省發展改革委方面指出,目前,廣東的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轉供電環節存在不合理加價現象,省發展改革委將採取有力措施清理規範,確保降價成果真正惠及終端用戶。

“新十條”提出將擴大售電側改革試點。2013年至2017年,廣東共完成市場化交易電量1985.7億千瓦時,發電側累計讓利93.6億元,平均每度電降價4.71分;今年1-8月,發電側讓利66.9億元,平均每度電降價6.59分,預計今年全年發電側讓利約達100億元。努力到2019年電力市場交易電量佔廣東省內發電量比例不低於50%;到2020年,比例不低於60%。

以深圳市華星光電技術有限公司為例,其2017年用電量182871.48萬千瓦時,通過電力市場化交易降低用電成本約1.07億元,平均每度電降價約5.85分;今年1-7月用電量108047.28萬千瓦時,通過電力市場化交易降低用電成本約6788.8萬元,平均每度電降價約6.28分。

省經信委表示,將加快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步伐,2018年將參加電力市場交易的發電企業範圍擴大到核電,參加電力市場交易的用戶範圍擴大到全部省產業轉移工業園,並逐步降低電力用戶准入門檻,支持高新技術、互聯網、大數據、高端製造業等新興產業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也從另一方面解釋,將精簡企業用電工程業擴配套項目審批流程和時限,確保企業用戶接電時間壓減至80天以內,其中規劃施工報建時間壓減至30天以內。

運輸

推動市屬高速公路八五折優惠

省交通運輸廳介紹,“新十條”在原有措施的基礎上,增加了對市屬高速公路試行貨車通行費八五折優惠、加大粵通卡發行力度、推進差異化收費試點等要求。

省交通運輸廳表示,將繼續推進降低企業運輸成本的工作:首先將2017年底已建成通車和2018年底將開通的省屬高速公路路段納入優惠範圍。其次推動市屬高速公路路段試行貨車通行費八五折優惠。廣州市的4條市屬高速公路約170公里已經於2018年6月1日起開始試行八五折優惠,接下來將重點推動東莞市的市屬高速公路試行優惠。

同時,加大貨車粵通卡發行力度,讓更多車主可以享受優惠;繼續推進取消普通公路收費,對最後一個國道收費項目,督促指導地市政府加大談判協商力度,爭取與業主達成一致意見提前取消該項目收費;其他5個大型橋樑項目到期即停止收費;進一步擴大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試點,鼓勵有條件的地市通過政府補償或回購等方式自主實施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

廣東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趙細康:“新十條”聚焦“降”和“引”

廣東省社會科學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趙細康在接受金羊網記者專訪時表示,在目前宏觀經濟穩中有變的大背景下,廣東省及時出臺“新十條”,在短期內對沖外部的經濟風險、提振經濟信心、振興實體經濟,尤其是提升企業家的信心有重大的意義。

對比去年的“實體經濟十條”,趙細康認為,10日發佈的“新十條”更“實”、更精準,力度也更大。“去年的十條在有些方面還比較籠統,今年的‘新十條’就更具體了,有61個政策關鍵點,把企業生產、經營、銷售的各個方面都考慮到了,從傳統產業到新經濟,尤其是新經濟關注點很多,可以理解為對企業進行了‘全身補’。”

趙細康進一步解釋,“新十條”主要有兩個大的方面,第一個方面的核心詞是“降”,“降低企業各類成本,這十條裡面有七條是關於降成本的,降稅負,降用地成本、社會保險成本、用電成本、運輸成本、融資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如果落實到位的話,初步估算有2000億元的成本效益,間接的成本效益,主要指上下游的關聯方面,成本效益就更大了。”

第二個方面的核心詞是“引”。趙細康指出,“從‘新十條’的第八、九、十條來看,支持工業企業盤活土地資源提高利用率,支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加大重大產業項目支持力度,指引的方向非常明確,就是把有限的資源更加集中地引導到實體經濟,使要素加速實體經濟流動,要素更多地向創新領域流動,要素更多地向高技術行業流入。此外,我們現在也面臨著資本外移的趨勢,所以另外一個‘引’是要引導外資繼續留在國內、留在廣東發展。把資源‘引’到實體經濟、‘引’到創新領域、‘引’到高技術,‘引’導外資繼續留在廣東,這是‘新十條’的一個明顯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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