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名大学生被骗超21万元,江宁法官出手全额发还

近日,江宁法院行政执行局与刑事审判庭联合召开一起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发布会,对案件审判情况和刑事财产刑执行做法进行通报,并向32名受骗大学生发还了被骗款项213159.68元。

32名大学生被骗超21万元,江宁法官出手全额发还

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间,被告人白某以南京昊购分全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学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广鸿通讯器材经营部等名义,虚构与网络借贷平台有合作关系,需要学生刷单提升公司业绩的事实,并采用给付少量好处费的手段,骗取本市多名高校大学生在上述网络借贷平台上贷出的钱款,共计诈骗32笔,骗得人民币213159.68元。

大学生发现受骗后,随即陆续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江宁法院依法判决白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并退赔受骗32名大学生人民币213159.68元 。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行政执行局考虑到涉案受骗人数众多,且均是大学生,家长非常焦急,于是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查控。但经查控发现,白某大学毕业不久刚踏入社会,所骗款项已被其挥霍一空,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无力还债。

行政执行局与刑事审判庭进行联动执行,通过提审白某进行思想疏导,多次与白某的父母联系,反复向白某及其家属宣传法律法规,白某的父母终于决定代为退赔所有诈骗款项。

32名大学生被骗超21万元,江宁法官出手全额发还

△在案款发放会上,大学生们表示会吸取教训,提高警惕。

大学生代表杨某:

自己因为涉世未深,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都比较淡薄,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没有基本的防范意识。这次被骗,一方面感谢法院能够帮助追回被骗钱款,更加相信法律的公正;另一方面,自己也会擦亮眼睛,收获教训,提高警惕。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一次的受骗让你们收获了成长的教训,但更重要的是要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如果已经遭遇校园贷引发的被骗、被恶性追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等违法犯罪问题,请务必要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和家长,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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