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就业援助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225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我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就业援助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现状分析及思路目标

社会公益事业是增进民生福祉、惠及社会大众的事业,其中就业援助对促进社会稳定、实现充分就业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广东省实施办法》、《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财社〔2014〕188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财社〔2015〕109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就业援助,认真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情况的公示公开。

为更好地发挥就业援助在公益性事业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工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公益事业就业援助领域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 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

(一)公开管理和服务信息。重点公开就业援助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引导工作。对政策中要求的材料及事项,要着重点明,让群众少跑腿,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二)公开执行和结果信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补贴人员姓名、补贴金额等信息。

(三)规范公开内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就业补助资金使用信息公开中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9号)文件精神规范公开内容,在公开时要注意隐藏或遮挡身份证号码部分数字,对政策文件未要求公开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银行卡号、出生日期、家庭困难状况、身体残疾情况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确需公开的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

(四)增强公开时效。要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公告栏、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精准推送,加强宣传,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

三、 组织保障和监督考核

充分认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就业援助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本单位、本系统公益事业建设就业援助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压实公开责任,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规范公开内容。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扎实推动我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就业援助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梅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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