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華安安逸半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開放日常申購、贖回業務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為定期開放基金,第一個開放期時間為2018年9月18日至2018 年9月25日,開放期內本基金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根據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自2018年9月26日起至2019年3月26日為本基金的第二個封閉運作期,封閉運作期內本基金不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2.日常申購、贖回業務的辦理時間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或自每一個開放期結束之日次日(含)起至6個公曆月後對應日(如該對應日為非工作日或無該對應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止的期間為本基金的一個封閉期;本基金在封閉期內不辦理申購、贖回等業務,也不上市交易。

每個封閉期結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本基金將設開放期,開放期原則上不少於5個工作日且不超過20個工作日,具體時間由基金管理人在當期封閉期結束前公告。投資者可在開放期內辦理本基金的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每個開放期結束之日的次日(含)起進入下一封閉期,以此類推。

本基金的第一個封閉期為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9月17日,根據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基金管理人決定,自2018年9月18日起(含該日)至2018年9月25日(含該日)期間接受投資者的申購、贖回申請。

本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或者構成一致行動人的多個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可達到或者超過 50%,本基金不向個人投資者銷售。

投資者可在開放期內的開放日的開放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如在開放期內發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無法按時開放或需依據《基金合同》暫停申購與贖回業務的,基金管理人有權合理調整申購或贖回業務的辦理期間並予以公告。

3.日常申購業務

3.1 申購金額限制

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以外的銷售機構或基金管理人的電子交易平臺申購本基金的,每個基金賬戶申購的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元(含申購費,下同)。各銷售機構對最低申購限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投資者通過直銷機構(電子交易平臺除外)申購本基金的,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人民幣10萬元。投資者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轉購基金份額時,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申購金額和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3.2 申購費率

本基金對通過直銷機構申購的養老金客戶與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資人實施差別化的申購費率。通過直銷機構申購本基金的養老金客戶申購費率為每筆500元。其他投資人申購本基金的申購費率隨申購金額的增加而遞減;投資者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具體費率如下表所示:

申購費用由投資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於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各項費用。

3.3 其他與申購相關的事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範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並最遲應於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後,基金管理人可以對基金銷售費用實行一定的優惠。

4.日常贖回業務

4.1 贖回份額限制

基金份額持有人在銷售機構贖回基金份額時,每次贖回申請不得低於1份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後在銷售機構(網點)單個交易賬戶保留的基金份額餘額不足1份的,餘額部分基金份額在贖回時需同時全部贖回。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每個交易賬戶的最低份額餘額為1份。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申購金額和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前依照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4.2 贖回費率

本基金的贖回費率隨申請份額持有時間的增加而遞減,具體費率如下表所示:

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其中對持續持有期少於7日的投資者收取的贖回費將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不少於7日的投資者,本基金將不低於贖回費總額的25%應歸基金財產,其餘用於支付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

4.3 其他與贖回相關的事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範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並最遲應於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後,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贖回費率。

5. 基金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的直銷地點

(1)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機構部

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8號國金中心二期31-32層

聯繫人:秦向東

電話:021-38969991

(2)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交易中心

聯繫人:劉芷伶

聯繫電話:021-38969983

2、其他銷售機構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情況增加或者減少銷售機構,並另行公告。銷售機構可以根據情況增加或者減少其銷售城市、網點,並另行公告。敬請投資者留意。

6. 基金份額淨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後,在基金的封閉期內,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週公告一次基金資產淨值和基金份額淨值。

在開放期期間,本基金管理人將在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各銷售機構及其他媒介,披露開放日基金份額所對應的基金份額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後一個市場交易日基金資產淨值和基金份額淨值。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前款規定的市場交易日的次日,將基金資產淨值、基金份額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登載在指定媒介上。敬請投資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贖回費率和收費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據基金合同的規定確定,並在招募說明書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範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並最遲應於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後,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申購費率和基金贖回費率。

(3)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開放日常申購、贖回業務的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瞭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登錄本公司網站(www.huaan.com.cn)查詢。

(4)投資者可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瞭解基金申購、贖回業務等事宜,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www.huaan.com.cn)下載開放式基金交易業務申請表和了解基金銷售相關事宜。

(5)投資者可通過本基金的直銷機構辦理本基金的申購、贖回業務。

(6)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於本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說明書。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3日

華安中證全指證券公司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可能發生

不定期份額折算的風險提示公告

根據《華安中證全指證券公司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中關於不定期份額折算的相關規定,當華安中證全指證券公司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之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小於或等於0.2500元時,華安中證證券份額(場內簡稱:證券股基,基金代碼:160419)、華安中證證券A份額(場內簡稱:證券股A,基金代碼:150301)、華安中證證券B份額(場內簡稱:證券股B,基金代碼:150302)將進行不定期份額折算。

由於近期A股市場波動較大,截至2018年9月12日,華安中證證券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接近基金合同規定的不定期份額折算條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請投資者密切關注華安中證證券份額近期的參考淨值波動情況,並警惕可能出現的風險。

針對不定期折算所帶來的風險,本基金管理人特別提示如下:

一、由於華安中證證券A份額、華安中證證券B份額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價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額折算後,華安中證證券A份額、華安中證證券B份額的折溢價率可能發生較大變化。特提請參與二級市場交易的投資者注意高溢價所帶來的風險。

二、本基金華安中證證券B份額表現為高風險、高預期收益的特徵,不定期份額折算後其槓桿倍數將大幅降低,將恢復到初始槓桿水平,相應地,華安中證證券B份額淨值隨市場漲跌而增長或者下降的幅度也會大幅減小。

三、由於觸發折算閥值當日,華安中證證券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可能已低於閥值,而折算基準日在觸發閥值日後才能確定,此折算基準日華安中證證券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可能與折算閥值0.2500元有一定差異。

四、華安中證證券A份額表現為低風險、收益相對穩定的特徵,但在不定期份額折算後華安中證證券A份額持有人的風險收益特徵將發生較大變化,由持有單一的較低風險收益特徵華安中證證券A份額變為同時持有較低風險收益特徵華安中證證券A份額與較高風險收益特徵華安中證證券份額的情況,因此華安中證證券A份額持有人預期收益實現的不確定性將會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業務規則,場內份額數將取整計算(最小單位為1份),捨去部分計入基金資產,持有極小數量華安中證證券份額、華安中證證券A份額、華安中證證券B份額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後份額因為不足1份而被強制歸入基金資產的風險。

二、為保證折算期間本基金的平穩運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業務規定暫停證券股A與證券股B的上市交易和華安中證證券份額的申購及贖回等相關業務。屆時本基金管理人將會對相關事項進行公告,敬請投資者予以關注。

投資者若希望瞭解基金不定期份額折算業務詳情,請登錄本公司網站(www.huaan.com.cn)查詢或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華安中證全指證券公司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招募說明書”)或者撥打本公司客服電話:40088-50099。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後,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淨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有風險,選擇須謹慎。敬請投資者於投資前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等相關法律文件。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華安季季鑫短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關於2018年第3期運作期到期後暫停下一運作期運作的公告

華安季季鑫短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以“運作期滾動”方式運作,2018年第3期運作期為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9月19日,基金託管人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落實《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的監管要求以及《華安季季鑫短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相關規定,本基金在2018年第3期到期後將暫停下一運作期運作,不再接受申購申請,具體事項提示如下:

一、2018年第3期基金份額贖回的相關安排

1、本基金A類份額的基金代碼為040030,B類份額的基金代碼為040031。

2、2018年第3期運作期為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9月19日,到期贖回開放日為2018年9月19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在該日贖回本基金基金份額。

3、2018年9月19日未提交贖回申請的本基金A類和B類份額,將與第3期通過約定贖回代碼(000568)集中申購本基金的基金份額一起,在本運作期期末發起自動全額贖回。約定贖回業務規則詳見

2014年3月24日本公司披露的《關於華安季季鑫短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集中申購期安排、開通“約定贖回”業務並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4、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運作期到期日當日正常收取基金管理費、基金託管費和銷售服務費,本基金不收取贖回費。

二、暫停運作期間的相關安排

1、本基金暫停運作期間所發生的費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2、本基金暫停運作以後,本基金管理人將根據監管要求和實際情況,在履行相應程序後,決定本基金後續運作的相關安排,詳情以屆時公告為準。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直銷機構: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本基金代銷機構包括: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具體代銷機構名單請關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和本公司發佈的新增代銷機構公告。

3、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以及贖回業務等事項的詳細情況請向各銷售機構諮詢。由於各基金銷售機構系統及業務安排等原因,贖回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可能有所不同,投資者應參照各基金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定。

4、投資者也可以登陸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www.huaan.com.cn)或撥打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40088-50099、021-38969999諮詢相關情況。

風險提示:

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時,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並注意投資風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