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南充公安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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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下午

按照相关部署安排

省公安厅在南充市公安局组织召开

四川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

南充公安专场新闻通气会

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

南充公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

取得的整体成效

以及部分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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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中新社、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四川法制报、今日头条、中国报道、国际在线、四川发布、四川经济日报、四川新闻网、腾讯大成网以及南充日报、南充晚报、南充电视台、南充广播电视报、FM91.5南充交通音乐广播等中、省、市级主流媒体参加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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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宣传处副处长张伟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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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明通报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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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副局长在通报中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充市公安局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始终确保“三个有力,三个到位”,暨摸排核查有力、线索发现到位,专案攻坚有力、依法打击到位,延伸打击有力、综合治理到位,坚决维护了全市政治大局平稳和社会治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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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全市刑事案件发案同比降15.63%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思路,南充市公安局深入摸排线索、认真核查线索、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攻坚涉黑案件、涉恶案件、“保护伞”案件,严厉打击突出犯罪、强力整治治安乱点、有力管控重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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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共摸排各类线索354条,成功打掉“套路贷”、“车贷”、“校园贷”团伙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2人,逮捕58人;打掉营山“9.19”、南部“8.25”涉恶团伙5个,抓获72人;打掉农村“村霸”团伙5个,地下出警队4个,刑事拘留42人,行政拘留51人;挂牌整治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乱点19个,刑事拘留102人,起诉59人,行政处罚281人;针对性开展“打侵财、扫毒害、护民生”“打电诈”“打入盗”等专项行动,全市刑事案件发案同比下降15.63%。

典型案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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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奂宏通报了“3.14套路贷恶势力团伙案”。

2018年1月,高坪分局从近年来的涉黑涉恶警情入手分析,发现辖区内涉及小额贷款公司和车贷公司的警情最为突出。摸排发现该两类贷款公司长期盘踞在高坪区青松路和江东中路两个写字楼。其中,车贷公司50多家,小贷公司30多家,且数量呈增长态势。该两类公司长期擅自经营与其工商许可完全不符的金融放贷活动,因非法放贷,严重扰乱辖区金融秩序,因暴力讨债,经常与贷款人发生矛盾冲突。

案件侦破过程中,专案组以“李某被非法拘禁案”为突破口,选定了涉案的三家小贷公司对其工商登记、公司网站、银行帐户、受害群众等情况开展前期调查。通过详细侦查,高坪分局专案组民警逐渐掌握了该团伙的基本情况,发现该团伙设在南充的均为分公司,分公司办公场所的租赁、办公经费及人员工资的发放均由总公司统一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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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在市局扫黑办的直接领导和指挥下,高坪分局抽调120余名警力,连续转战4省5市,首先对直接参与非法拘禁的相关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抓捕。经过精心准备,14日对涉嫌非法拘禁李某且改头换面后还在经营的“急速金服”公司、“爱卡贷”公司,对涉嫌敲诈勒索的“壹证通”公司进行集中收网,成功打掉了3个“套路贷”恶势力团伙 ,抓获涉案人员34人,扣押涉案电脑15部,手机34部,涉及受害群众千余人。目前,已逮捕37人,取保候审6人,监视居住1人,移送审查起诉39人,后续战果还在深挖中。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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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董志攀通报今年全省首例涉黑判决案件——“何硕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的侦办情况。

今年5月9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何硕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阆中市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何硕等15人被判处1年至20年的有期徒刑。该案成为南充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判决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4年11月1日凌晨,阆中市环城路巴巴寺段发生一起恶性的聚众斗殴案,斗殴双方为何硕、范波领头的40余人和张树领头的河溪团伙20余人,此次斗殴事件致双方3人轻伤、多人轻微伤、车辆受损,但双方为逃避法律制裁均未报案。阆中市公安局通过侦查获悉此案,同时摸排到何硕等人在阆中犯下多起血案,群众怨声载道。在掌握基本案情和证据后,阆中市公安局及时向南充市公安局、省公安厅刑侦局作了专案汇报,2014年12月8日,该案被列为“11.1”专案,先后分别被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

为了尽快破获此案,阆中市公安局抽调20余名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继续深入开展线索摸排、核查和收网前期准备工作。2015年2月4日晚,在省公安厅和南充市公安局的指挥下,阆中市公安局组织60余名民警在多个抓捕战场同时抓获了何硕、范波、张树等20余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冻结资金人民币400余万元,扣押了涉案物资,通过后期持续追逃,该案涉案人员全部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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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案涉案人员众多,专案组历经1年零11个月漫长而艰巨的侦查取证,查清了所有犯罪事实,最终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9项罪名移送阆中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1.1”专案共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3人,逮捕34人,移送起诉78人,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集团2个、恶势力团伙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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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1日,阆中市人民法院对何硕黑社会性质组织15人公开宣判,分别被判决有期徒刑20至1年的徒刑,并处没收何硕全部财产。何硕等不服判决当庭上诉,2018年5月9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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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公安对黑恶势力

重拳出击、绝不手软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

扫黑除恶

需要您的参与

让我们一起对黑恶势力

“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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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再强调一下举报方式

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举报电话详见下表)

2、信件举报(邮寄地址详见下表)

3、微博举报:新浪微博私信“@南充公安”

举报电话和邮寄地址

南充市公安局 0817-5296706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西华路2段72号,南充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邮编:637000

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 0817-2260275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潆华中路1段1号,顺庆分局刑侦大队

邮编:637000

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 0817-3339020

地址: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167号,高坪分局刑侦大队

邮编:637000

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 0817-3886439

地址:南充市嘉陵区耀目路67号,嘉陵分局刑侦大队

邮编:637000

阆中市公安局 0817-6224505

地址:四川省阆中市巴都大道85号,阆中市局刑侦大队

邮编:637400

南部县公安局 0817-5599110、5563100

地址:南部县蜀北大道西延线160号 ,南部县局刑侦大队

邮编:637300

西充县公安局 0817-4200081

地址:西充县晋城大道4段240号,西充县局刑侦大队

邮编:637000

营山县公安局 0817-8219025

地址:营山县永安大道666号,营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邮编:637700

蓬安县公安局 0817-5097789

地址:蓬安县相如镇文君路,蓬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邮编:637800

仪陇县公安局 0817-7215110、7222124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1号,仪陇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邮编:63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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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江 敏

撰 稿: 黄桐熊

摄 影: 刘 柳

审 核: 程 丹 张文敏

投稿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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