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鬧市騎馬女子再領罰單 城管:小區內養馬違法

9月12日,“美女深夜騎馬穿行鬧市”事件引發社會關注。記者剛剛從上海市城管執法局獲悉,該事件發生後,長寧區城管執法局第一時間與女子居住地所屬新涇中隊核實情況,早在9月10日當天,城管執法隊員就已對該女子開具《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當事人進行改正,下一步,長寧城管執法局將繼續關注此事後續情況,做好動態違法行為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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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養在小區公共綠地的馬

經查實,9月10日,長寧城管新涇中隊接到關於泉口路109弄小區公共綠地內有居民養馬的情況反映,立即安排執法隊員趕赴現場進行檢查,經查該小區綠化帶內確有飼養馬匹的情況。

執法隊員進一步瞭解情況得知,該馬匹的飼主胡某某(女性),是泉口路109弄居民。其曾在數月前將該馬匹飼養於小區內,後因周邊居民強烈反對,由新涇鎮政府牽頭,通過多部門共同上門開展勸導教育,經溝通調解後,當事人最終將馬匹帶離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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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某居住的小區

9月10日,當事人再次將馬匹帶回小區飼養,執法隊員在充分了解情況後,對當事人進行了嚴肅教育,並根據《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居民不得飼養雞、鴨、鵝、兔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鴿。”,現場開具《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當事人進行改正。次日,當事人將馬匹帶離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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