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工資啦!7月1日起,達州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爲每月1650元

9月12日,市政府召開第38次常務會議,通過了市人社局關於調整全市最低工作標準的請示。我市將從2018年7月1日起,調整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

據瞭解,自1995年起實施最低工資標準制度以來,我市已先後14次調整提高了全市最低工資標準。此前。省政府下發通知,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此次我市在省政府文件基礎上,結合達州經濟發展水平、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就業再就業狀況等實際,決定上調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由過去的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調整為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非全日制用工每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4.4元調整為17.4元。

記者注意到,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以下各項: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食宿,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達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羅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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