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開心之前,我必須自我懲罰一下

五一期間我回了趟美國石家莊,回到我的學習小組中呆了幾天。

小組中一個同伴談起來她在最近的一個競爭中獲得了勝利,繼而她非常擔心同事會不再喜歡她。“就好像這一次獲勝,讓我感到羞恥和擔心。”

我想起來今年2月份我有一次同樣的經歷。我做了一個很愉快的發言,整個過程我都很開心,也得到了非常多的讚賞。然而那個快樂並沒有持續很久,我就開始覺得不安。我開始覺得我自己是不是太過張揚了,同學們是否會覺得我和他們之前想象中不同,繼而開始覺得也許大家給我的讚賞不過是美國人的熱情而已。

我的治療師問我,你允許自己高興了多久?“……十分鐘吧。”

為什麼你不能允許自己為自己感到高興呢 ?

“對自己好”=羞恥

精神分析師總提及“sexuality”這個詞。被翻譯做“性動力”,而我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面,都理解為“性慾”,覺得老弗洛伊德一片胡扯八道。直到後來我自己的分析師不斷地將我從生活各個瑣碎角落,扯回到“性動力”這件事情上的時候,我才開始真正理解這其中的意思:你是否允許自己享受?是否覺得自己值得被愛?你在內心深處,是否覺得自己是好的?

乍聽之下,覺得很無稽。但仔細回溯自己的生活,我們既渴望享受,又懼怕享受。那些和享受有關的事物,總是被帶上貪婪、壞的烙印。似乎我們必須要經過巨大的痛苦才可以去享受。否則就是罪惡的。

可是,多痛苦才足夠呢?

我看二十四孝中講,要殺掉自己的孩子來供養母親;割了自己的肉來換取父親的體面下葬。不夠痛不夠疼,犧牲得不夠,是要體會羞恥感的。

多痛苦都不夠。犧牲多少都不值得享受,更何況如果沒有什麼犧牲,沒有經歷過痛苦感,怎麼能夠談“享受”呢?

“吃苦是我的榮耀”

我回溯我被教育的人生中,“吃苦”總是榮耀的。凡事都選擇困難的,沒有困難製造困難也要頂著困難上。

在這種困難之中,一方面人們認定自己註定會被拋棄或者嫌棄,永遠不夠好;但另一方面,我們又挺自大的,以承受苦難為榮,蔑視哪些不像我們那麼能吃苦的人。

似乎我們要依靠這些才能維持自己的自尊感。

心理學家把“自虐”分了兩個類別,一種是道德自虐,這是1924年弗洛伊德創造的這個術語。老弗洛伊德說,這些人是有目的地去忍受痛苦:只有我足夠隱忍,吃盡了苦頭,我自己才是個“值得被愛的好人”。他們甘願受苦,來獲得道德上的勝利感。

想想看,我國的電視劇裡面,塑造的“大嫂”、“中國好媳婦”是不是都是這樣的形象。就算離婚了,就算你們全家都不管,我也要捨棄我的新家庭,不管我的兒子,不管我的工作,給以前欺負我的婆婆床前養老送終。

反正享受的、容易的人生都是不值得追求的。

第二種是關係自虐,指的是不計代價地維持情感或是人際關係,並通過和人的關係來界定自我。

關係自虐者會有的信念是,我可以改變,可以犧牲,讓我做什麼都可以,但求你不要離開我,求你繼續喜歡我。只有你不離開我,我才覺得自己是存在的。

不計代價地保持和別人的關係。我割肉賣血也得維繫我和你之間的關係;否則的話,我會覺得我自己一無是處。

在和他人的關係中,我的一切都是可以妥協的。

人在成長中,總是會獲得這樣的、那樣的鼓勵和支持。而所謂“自虐”,往往是一個孩子感覺“痛苦”是為獲得親密和愛所必需要付出的代價。

我記得一個人描述說,“只有在疼痛中,我才感到自己全然地被愛著”。我們都有過這樣的經歷。孔融讓梨、犧牲自己的需求去照顧別人,這些“懂事”的行為,都獲得極高的道德讚揚。

然而人非聖賢,只有聖人才不吃喝拉撒。聖人才否認那些慾望、挫折、遺憾感:讓他們那些壞人去享受!我只想被釘在高高的十字架上。

“我害怕如果我不痛苦了,不再因為你而遭受折磨,我就失去了被你愛的理由。”

做個有缺憾的普通人

讓我們拋去那些偏執的、分裂的、非黑即白的看法:你要去做一個道德楷模,否則你就是個糟糕的人。

事實上,你我都不過是個普通人罷了。你會為了想要的事情付出努力爭取,允許自己為自己的成績感到高興。你的感受、你關注的,都是重要的。而快樂感,它不必和羞恥、愧疚、或者其他任何一種痛苦的感受相連。

你不必去做聖人,更不必放縱自己慾望。你我都不過是芸芸眾生中最普通的一個。開心的時候開心,難過的時候難過,犯了錯誤就去改正,驕傲的事情就為它慶祝。

聖經中說,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他。

就安心地、大膽地做個有缺憾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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