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居民生活用气和供暖用气价格拟调整

9月12日,沈阳市召开理顺民用天然气价格及建立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建议调价从今年9月1日起的用气量开始执行。

居民生活用气和

供暖用气拟由现行

2.95元/立方米

调整为

3.16元/立方米

按此调价后

每户每月支出

将平均

增加2元

年支出

增加24元

沈阳居民用气价格

在省内城市中

将列第7位

调价背景 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调整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规定,自2018年6月10日起,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基准门站价格安排,由1.65元立方米调整为1.86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0.21元。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调整后,地方政府可以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企业经营状况和财政状况等因素,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

按照国家发改委规定,天然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后,门站价格可以在不超过20%的幅度内实行浮动。为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及时疏导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影响,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提出了理顺沈阳市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及建立销售价格与门站等上游气源价格联动机制方案,并于9月12日公开举行价格听证会,就方案进行听证。

调价方案 居民生活用气和供暖用气调整为3.16元/立方米

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结合2017年燃气集团成本监审情况,此次提出了理顺沈阳市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及建立销售价格与门站上游气源价格联动机制听证方案。即:居民生活用气和供暖用气由现行2.95元/立方米调整为3.16元/立方米;煤改气项目3.2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3.48元/立方米价格不变。

此次调价范围为除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以外的全市管道燃气用户。

联动机制 建立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

联动机制是当门站等上游气源价格调整时,下游天然气销售价格按以下计价方式作相应同向调整:

价格联动额=(计算期含税综合采购平均价+上期含税累计变动影响单价-基期含税综合采购平均价)÷(1-供销差率)

实施联动后的销售价格=现行价格+价格联动额

对非居民用气,当上游天然气价格累计变动达到或超过每立方米0.10元,则进入沈阳市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程序。当上游天然气价格累计变动低于每立方米0.10元时,不做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周期不少于一个年度。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在年底时对全年上游天然气价格变动幅度加权平均后,确定销售价格联动幅度,在下一个年度进行调整。

代表声音 调价同时更要注重供气质量

在当天的听证会上,代表们普遍对该方案表示赞同。其中大部分代表建议天然气调价的同时,也要提高供气的质量及服务。有代表称,希望燃气部门可以深入社区宣传使用的相关知识,使居民更换天然气胶管更方便,可在社区设置更换点位等。

保证燃气使用安全

还有多位代表提到了燃气使用安全性的问题。建议燃气部门加大对居民安全用气的教育和宣传,避免出现安全隐患。还有代表建议,加大燃气工作人员入户安检的频率等。

权威回应9月15日前进户完成燃气表定针

沈阳燃气集团副总经理王彦杰表示,9月15日前,进户完成燃气表定针工作。燃气集团将按计划完成收费系统的全面升级,不影响用户办理缴费等业务。

王彦杰还介绍,全市将完善燃气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加大燃气用户安全检查力度。由国家规定的每两年一次入户安检,逐渐加密为每年一次。拥有150余人的专业安检队伍,每户进行检查检测80到100余项,发现隐患及时解决。96177燃气客服专线24小时受理各类用户报险、报漏、报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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