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用戶更換「無限流量」套餐,30元的老流量包卻仍在扣費

昨天上午,市民鄭先生撥打晚報熱線電話28829110反映:移動公司工作人員打電話給我推銷新套餐,但並沒有幫我取消以前的項目,導致我每個月被多扣了30元錢。

記者 何春林 核實

投訴

電話推銷套餐後,用戶每月多花30塊錢

鄭先生的移動手機號碼已經用了很多年,由於工作需要他辦理了一個流量包,每個月 30 元可以使用 5G 流量。費用算下來,一個月大概 100 元話費和流量花銷。

今年 4 月份,鄭先生接到一個推銷電話,對方自稱是移動公司工作人員,發現鄭先生手機費用花銷比較多,建議其辦理一個“99元無限流量包”的套餐。

“裡面包括通話費用,還可以無限量使用流量。”鄭先生說,於是他在電話裡答應了對方更換套餐。

5 月份起,鄭先生手機執行新套餐。蹊蹺的是,按道理新套餐應該比以前要實惠,但實際花銷卻比以前多了。這幾個月來,每隔 20 多天,鄭先生手機就會收到即將欠費短信,提醒他去續費,有時候他會在手機上交100元,其中有一次忘記續費直接被停機了,只好通過同事替他交了費用才恢復使用。

帶著疑惑,鄭先生昨天上午到了移動公司查詢才發現,他雖然是在使用 “99 元無限流量”的套餐,但之前的 30 元流量包並沒有取消。

“這意味著我每個月被多扣了 30 元。”鄭先生說,“本身就是無限流量套餐了,之前的 30 元流量包卻不取消,這是典型的多扣費。”鄭先生補充道,他當時在電話裡還提醒對方要取消之前的流量包,對方也答應了。

昨天上午,記者撥打了10086反映此事。工作人員解釋,電話給用戶推銷套餐有兩種身份,一是移動公司工作人員,另外是移動公司外呼工作人員。針對是否欺詐和“忽悠”市民辦套餐質疑,接線人員稱會記錄並安排工作人員進行回覆。

昨天上午,鄭先生接到一個電話,對方稱最近很忙,要五六天後才能將多收的費用返還,但拒絕鄭先生提出的賠償要求。

律師

若答應取消而實際未取消,涉嫌欺詐

湖南天橋律師事務所律師邱凌雲說,消費者使用移動公司提供的電信增值服務,與移動公司之間形成消費法律關係。在消費過程中,如果移動公司存在亂扣費的行為,消費者可以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向工商機關投訴,損失可以要求移動公司賠償。

與此同時,在提供產品之前,消費者享有知情權,工作人員在推銷時,有義務向消費者說明情況,而消費者明確提出要取消之前流量包,對方也答應了,但實際情況卻沒有取消,則涉嫌欺詐。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 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 500 元的,為 500元。

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科負責人說,消費者遇到這種情況,可直接撥打 12315進行舉報,他們將進行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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