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追尾本人全責,已報保險修,對方要求車輛貶值費和交通損失,這合理嗎?該怎麼辦?

經典流聲


很負責任地告訴你,站在對方的角度講,這兩點要求都合理,理由如下:

1、車子被撞成事故車,再次售賣必然貶值不少

就像車主說的,本來可以賣8萬,你這一下子給撞脫3萬(對方預估),換誰誰心裡都不爽啊,對吧?



將來轉手時,人家一看是輛事故車,肯定出價低很多,因為現在的汽車銷售都必須將實際情況告知買家,若不然在銷售時會“退一賠三”。

因此,對方要求你賠償3萬塊,於道理上講的通。

2、交通損失你要付,於法有據

畢竟車禍是你造成的,因車輛維修期間對方當事人產生的相應交通費用,你還是要支付一部分的,這於情於理於法都說得過去,沒毛病。

但是……

咱再回頭說說具體費用標準。

先說車輛折舊費吧,不能對方說三萬就是三萬啊,一般來講,我國目前的法律很少主張交通事故受損車輛折舊費一說,除非你是剛剛買的新車,被人家撞的損壞極其嚴重,才會判肇事方補償相應費用。



比如,你剛買一輛寶馬7系沒幾天,沒想到被人把發動機撞的稀爛,這時候除了維修費用外,還要補償一些折舊費。

而題主遇到的是一輛10萬內的SUV,對方張口就要三萬折舊費,你可以不給,對方不服可以去起訴。

要起訴也要有證據,比如他要申請鑑定折舊費是咋來的,一通折騰下來,他拿著鑑定結果去法院訴訟,未必能得到支持,法官還是要看你的車子年限、損壞程度、行駛里程,以及市場估價等情況,再確定要不要賠償對方。

因此來講,對方說要三萬塊,有點不太講理,追尾後備箱能追多惱火嘛……

當然,咱不能把話說死,還是那句話,不服就去法院告吧😄。


普了次法


親身經歷……,我之前也輕微刮碰了人家一個車子。我打轉向燈緩慢變道,後面一個女的開車拼命的衝過來,結果我的車頭颳了一下他的車尾,就刮傷了一點漆,因為我第一次開車出現場事故,沒什麼處理經驗,我打電話叫保險公司過來,認了全責,雙方簽字,同意修理他的車子,保險公司走後,她要求我私人陪這費那費給她,要不然就要交警出來拖車,說到時候產生的拖車費,停車費,全都是我個人負責,(據說她是另外一個保險公司的人,對這方面比我瞭解),後來價錢談不攏,她真的叫交警出來拖了車,過後去交警那裡拿車,她叫我交她的那份拖車費,和車輛鑑定費,我沒理她,自己拿車就開走了,我車子拿去修好後,保險公司,把我的修車費和她的修車費都打到了我這裡來,她沒找我要修車錢,我也沒理她。。後來她到法院起訴我,法院給我發了傳票,開庭的那一天,我就去了一下法院,那個法官跟我說對方已經把我撤訴了,希望我可以配合對方,告第一被告保險公司,,如果沒有我的配合,對方所提出的賠償條件很難實現。我鳥都不鳥她,她折騰了幾個月,反正原第二被告的我沒什麼事了,保險公司讓我把她的修車費,退回保險公司,我說,退回去可以,後面交警的拖車產生的費用,和車輛的鑑定費,我要從對方的修車費那裡扣出來,還剩多少,我退多少,如果不願意,隨便她怎麼告,因為雙方,車子都沒多大事,車子是她叫人拖走的……後來她從保險公司那裡也沒佔到便宜,也只是拿了修車費……,我的拖車費和鑑定費,該扣除的我也扣除出來啦,把剩餘的錢退回了保險公司。


中華魂67186700


一般來說,對方有這樣的訴求屬於正常的,但從務實的角度講,你如何應對,一要看對方的態度,二要看要求的金額。

從你的描述來看,一個這級別的車張嘴就要三萬的貶值損失,基本屬於惡意的,完全不能接受。至於交通費用,其實本來可以談,但是估計也不會是合理的數字,也就省了吧。所以你的應對就是堅定不移的讓他去起訴你,完全不用在意。反正你的全責不用找他理賠修車費用。

發生事故誰都不想,如果只是一般車損,作為善良的責任方,在修車費用之外適當額外給對方一些補償也是常有的。但全責不代表沒有權利,交警調解也一般會更偏向態度好的一方,最後還有保險公司打底,他們更有辦法。


老白169258


我遇到過類似情況,只要你盡到修車義務,所有賠償的事情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了,至於貶值這種預期損失,法律上是沒有任何明確條文規定的支持,整常情況下,即便告到法院也不會支持此類賠付。當然個別地方和特殊情況也可能有例外。何況這種損失本身就是預期的沒辦法量化,極端點的話假如預期以後他再出了事故是不是都可以追溯到這次事故相關人員的賠錢了,顯然不合理?


水哥207759798


我朋友新買的雅閣,剛開出ssss被撞,兩扇門損傷,就叫對方再買個新的跟他換,他說沒啥折舊,完全新車,你可以買一個新的開兩公里然後來換,最後協商下來賠了70000,換門啥一萬多。


佳軒41060371


合理不合法,合理是因為交通事故造成了車輛貶損,修車時長,交通費等間接損失。不合法是因為道交法規定交通事故賠償不包括間接損失。


佟佳江邊人


應該是隻有直接損失費,加合情合理的交通費,如果間接損失費,那就是說不清的糊塗賬。你說,因為我,你耽誤了趕飛機,造成1個億的合同沒簽成,是不是要我賠?


蔣良松1


貶值費不用賠償,但合理的交通費法院會支持賠償,不過其實錢很少。

按保險的條款規定,貶值費和交通損失都是屬於間接損失,三者險不與賠償

也許大夥看見這個結果會有些不舒服,但是目前車險的條款就是這樣規定的,對於間接損失,保險都是屬於責任免除,雖然這個間接損失也是事故導致的,但是間接損失的範圍可以無限制的擴張,這實在是無法確定範圍的風險,所以保險只能“一刀切除”!

合理的交通費,法院會支持賠償

但是對於維修期間合理的交通費損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是支持賠償的。

但是,其實這部分費用不高,對於私家車來說,一般參照當地公務出差的市內交通費標準補貼,幾十元一天,每個地方不一樣。

對於車輛貶值費,法院不會支持賠償

最高院曾經對車輛貶值費是否該賠償做出過回覆,它的最終答覆是:持謹慎態度,原則上不支持。其理由主要有4點:

1.因維修導致零部件以舊換新存在溢價,從而產生損益相抵;

2.我國存在交通事故率比較高、人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尚需提高等情況,車輛貶值損失賠償會加重道路交通參與人的負擔,不利於社會經濟發展;

3.我國目前鑑定市場尚不規範,鑑定機構在逐利目的驅動下,對貶值損失的確定具有較大的任意性,會導致案件處理的不公正性

4.貶值損失幾乎在每輛發生事故的機動車上都會存在,賠償貶值損失可能導致本不會成訴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湧入法院,不利於減少糾紛。

但是在特殊情況下,可以謹慎支持車輛車輛貶值費的索賠 。

哪些是屬於特殊情況呢?最高法並沒有明確。不過,根據我的觀察,如果同時符合下面這些情況的話,可以爭取獲得車輛貶值費的賠償:

1.新車,一般是半年以內。

2.車輛損失嚴重,且必須有關鍵零配件受損。即使修復以後也會影響車輛的使用性和耐用性。

3.貶值損失費必須經過專業的合法機構鑑定。

如果同時滿足以上條件的話,那麼才有可能獲得貶值損失費的賠償。

希望以上能解決你的困惑!歡迎關注諮詢!


保道手記


支持車輛貶值費合理!至於本案的要求的3萬合不合理要具體再評!經常看二手車測評,原漆就是能好價些。也是實在價值損失,要求的貶值費非常合理!

現在不能再用修好就行的邏輯了。發生這事,舊車大家感覺輕些,新車的話感覺就很不爽了。對方滑你一刀再僅僅出縫幾針的錢,你能接受嗎?


十九QQ


新車三十多萬提出來半個月放停車位。結果一個酒駕倒車撞車頭了,當時他給了六百,我跟他說了。可能不夠。就留電話了。結果維修要八百,我又問他要了四百。誰聽說都說我傻。我在想,幸好我當時走到車跟前,假如我不在呢。他撞了跑了。我是不是倒黴了。說實話才出來半個月的新車我也心疼的的不行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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