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兴国县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鼎龙乡茶岭村原党支部书记曾宪豪违规套取土坯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3年,曾宪豪向茶岭村村委会提出将位于茶岭村背坑组廉溪塘的一处老宅进行拆旧建新,同年9月完工后,在不符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以其妻子胡某某名义申报土坯房改造补助款共计1.5万元。2018年9月,县纪委给予曾宪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长冈乡上社村村委会原主任李平未按时发放征地补偿款问题。2015年,李平任长冈乡上社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县水利局实施长冈乡上社村塘坝河堤加固工程征地工作中,未按时发放车脑上组征地补助款3.144万元,直至审查组审查时,才将该款发放到位,对此李平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9月,县纪委给予李平党内警告处分。(兴国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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