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中學生在路口持刀鬥毆,造成一死一傷,對此你怎麼看?

治鵬說影視


幼稚!為了一個女人大打出手,最終毀的是誰?!

鄭州市淮河路與人和路發生一起某中學學生持刀鬥毆事件,為了爭搶女朋友的惡性鬥毆事件,一個被砍死,一個住院。從事件結果看,顯然是“約定”決鬥見分曉,為了女朋友“持刀相博”,最終釀成惡果。

兩位學生多麼幼稚、多麼傻,為了一個別人的(未來)老婆大打出手,毀了兩個家庭。

紅顏禍水

自古紅顏多禍水,兩名學生之所以選擇約定決鬥,一定是因為女生遲遲不鬆口選擇誰,兩人想以男人的方式來證明自己。

可是方向跑偏了,現在是法治社會,可不是江湖,動不動打打殺殺的,就算是江湖大俠們也都是習慣點到為止,而這直接出了人命,真的是法盲!

這樣的愛情絕對不是好的愛情

我一直不拒絕早戀,青春期懵懂,暗生情愫,實屬正常,但是好的愛情,一定是是能督促你成長,讓你變成更好的人,而不是將你推向深淵,雖說事件女主實屬無辜,但我想因為自己死了個人,心理也一定難逃愧疚之情。

作為朋友、家長、學校不能一味的應試教育,一定要多關注青春期少年的心理變化,及時進行普法、素質教育。

說這些其實已為時已晚,人死不能復生,節哀。

年少時一點小事都以為很痛苦,長大後回頭看其實那都不是事!


保險島


一朵花兒還沒盛開就已經枯萎,一箇中學生還沒成材就殞命街頭,這樣的事兒讓人如此心疼。花一樣的年紀,迎接他們的本該是美好的人生、燦爛的前程,卻因為打架鬥毆喪了命,讓人不由得扼腕嘆息。昨晚發生的事,現場的視頻很快就刷屏鄭州人的各種群,很多人不禁要問: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兒?

近年來,中學生暴力行為和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引發大家的強烈關注。發生這樣的事情,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初高中生這個年紀正是天不怕地不怕,血氣方剛的年齡。一點意見不和經常就會拳腳相向,我們都是從那個年紀走過來的,都會明白那時候狂妄無知是個什麼感覺。


其次,學校平日裡的教育多以課業教育為主,安全法律教育不足,在升學的壓力下,很多學校都有做不完的作業,講不完的試題,而本該從小就學習的法律和安全教育,缺失情況嚴重,很多孩子根本沒有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一旦衝動起來後果不堪設想。


第三是很多家長沒有盡到自己的職責,見過不少家長,孩子讀了初中、高中之後,就自我放鬆了,覺得可以歇一歇了。而恰巧這個時候,是孩子們的危險時期,家長疏於教育和引導,把孩子往學校一送,就不管了,加之有不少住校的學生,家長的監管更是不足。


最後就是現在資訊和平臺過於發達,信息氾濫,孩子們能接受到的不良信息太多,很多充斥著兇殺、暴力、色情的內容都能輕易地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而氾濫,這些在沒有辨識能力的中學生面前,無異於洪水猛獸,相關部門的監管一定要更到位。

我們讀中學的時候,基本每個學期學校都要跟監獄合作,邀請服刑人員來現身說法,我覺得這個方法行之有效,不知道現在還有多少學校會搞這樣的活動?(xc)


河南商報


鄭州市淮河路與人和路9月8日晚,發生了一起在讀學生,為了爭搶女朋友的惡性鬥毆事件,一個被砍死,一個住院。

從事件結果看,顯然是“約定”決鬥見分曉。為了女朋友“持刀相博”,不惜一切後果的“老戲重演”。

一,不可否認與當今社會大環境有絕對關係。當每次惡性事件發生後,社會就指責法律知識欠缺,普法不到位,製法不全,執法不嚴啊等等!過去文盲佔比高的時代,也不見天天有為了女人而博命的吧?

我認為是“人性大變”的結果。社會經濟是好了,但人也更加自私了。首先孩子們怎麼了不想想,把自己養育成人的父母,你的撒手而去或是殘疾一生,給家庭父母親人造成多大的傷害。為了女友而持刀相博這是啥子心理呀?這是“蠢”到家的行為,死者該死,殺人者“槍斃”,讓膽大包天者為了爭強好勝,為了一個女友不顧一切後果者“引以為戒”!

二,家長大人比學校老師更應該反思。自己孩子有啥毛病不知道,為什麼不嚴加管教,出事了後悔有何用。孩子們不在校園,老師責任就相對減輕。但是,班主任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沒有發現一點矛頭,鬼才信呢?不勸阻,不與家長溝通,不向上級反應,也應該擔當一定的教育責任。

三,這與教育出了“大問題”有關,學生就是學知識的,談戀愛是到了法律規定的年齡段的事情。自由戀愛就不分小學,中學和大學了。當今小學生還“老婆,老公”瞎嚷嚷。過去大學都不能談情說愛,那時候的大學生就不是合格的大學生了?國家應該明文規定,或者制訂法律,在校期間不準談情說愛。還能出這種事。


何由之


對於這個悲劇,問題的根本原因我認為和學生早戀關係不大,也不要把根源往中學生早戀問題上引導,這個問題歸根結底還是校園暴力罪魁禍首,早戀只是悲劇的引子而已,只要校園暴力的土壤一直都在,那麼類似事件就不可能杜絕。

2018年秋季開學期間,校園殺人惡性事件接連發生。先是在8月25日,安徽蚌埠固鎮某中學因為晾曬衣服糾紛,一同學割破同寢室同學咽喉致其死亡。緊接著在9月1號開學當天,安徽宿州某初中,一名同學將同學刺死,在刺死之後還蹲在現場觀看,對圍觀群眾說大不了蹲監獄。

直到9月8日的鄭州中學生打架致死案,在不到半個月的時間內已經連續發生三起中學生兇殺案。從三個案件來看,其實都不是什麼大事,而且中學生也不可能有什麼深仇大恨的,他們殺人的原因很簡單,就是不懼法律、不計後果、頭腦衝動引起的,不需要什麼大事情就可以抽刀殺人,哪怕一包辣條。校園早戀不是現在才有,一直都有,但為什麼以前沒有類似的極端事件呢?由此可見,早戀並不是發生殺人案的原因,它只是很多原因中的一種。

當下的學生管理,我認為注是兩方面的缺失。一是家庭教育的寵溺,二是法律震懾教育的缺失。

我們當下的社會和校園教育,沒有讓學生們感受到法律的足夠權威,很多學生是蔑視法律的,他們把殺人這種事情看的很簡單,而且對自己所能承擔的後果也沒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就像安徽宿州那個殺人中學生一樣,殺人了蹲一旁觀看,還輕描淡寫的說讓警察來抓我。再就是孩子的父母毫無原則的溺愛和袒護,這是當下青少年教育的一大弊端和障礙,因為這些父母不但自己疏於管理,他們還干擾和阻攔社會和校園的管教。


元芳有看法


兩個中學生為了爭女朋友,持刀鬥毆致一死一傷,真是匪夷所思。這是得有多法盲,多漠視生命啊!

事情發生在9月8日晚,在鄭州市淮河路與人和路的路口,三四名在讀學生分成兩派,為了爭搶所謂的女朋友互相鬥毆,最終一個被不幸砍死,一個住院。

先不說早戀對不對,就說早戀本應該是青澀而美好的一件事,結果卻變成了幾個人後半生的夢魘,不知道這些活下來的男孩子再看到那個女孩子時,心裡會怎麼想?


就像網友說的,這不是什麼為愛奮鬥,更不是什麼兄弟情深,這根本就是對自己的未來和家人不負責任,這是對生命的一種褻瀆。

這讓我想起9月1號的時候,安徽宿州某初中的兩名高年級學生王某與宋某,因為不知名原因,王某用水果刀把宋某刺傷,最後醫治無效死亡。而當時行兇者王某還蹲在旁邊一陣冷嘲熱諷,並揚言“把我殺了也沒事”:

這不僅是漠視別人的生命,更是不尊重自己的生命。這樣的孩子,是不是當初就不該生出來?

層出不窮的校園暴力,從打架鬥毆到動不動就當街持刀殺人,這以後還想怎麼發展?我想家長和學校都應該反思給孩子的教育了。

希望這種事不會再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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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週六,鄭州市某中學中學生為情持刀鬥毆,導致一死一傷。又是一起青少年學生中發生的流血事件。

事發地點在淮河路與人和路交叉路口不遠處,時間是雙休日學生放假期間,還算給學校老師面子,沒給學校班主任老師添更大麻煩。原因是由於男女生之間發生的情感問題引發的鬥毆,玩兒大了,造成了嚴重的後果。

學生進入青春期以後,校園內出現了所謂的“早戀”現象,其實這是很正常的,是一種成長的必然。猶如自然界的小貓小狗發展到一定階段,相互狎暱追逐,只是我們人類所不同的是要有理智,有道德力量的約束。初中階段男女同學相互吸引愛慕,也無可厚非,家長老師也沒必要大驚小怪,批評指責,最好是讓其自生自滅。

如果有人擺佈不好與學習的關係,一天到晚瞪著眼就想著某某異性同學,沒有別的事了,學習成績每況愈下,那就要注意了。攤上的家長與班主任老師這時候就得拿出點時間,費點心了。

我所在的地區前些年某高中生也是跟題主說的情況一樣,出了人命,最後判了死刑,家裡的獨子,給父母造成了終生無法彌補的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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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橙黃綠青藍紫518


最容易因衝動而犯下無法挽回的錯誤,就是初中和高中時期。這個時候的學生,心智和情商都是剛開始走向成熟,如果缺乏有效的約束和引導,非常容易走上彎路。

而我們的中學課本,似乎都是語數外政史地理化生,並沒有健全的法律讀本。很多初中生和高中生根本不懂法律,直到大學才開始學習法律,而那已經過了關鍵時期。

上過中學的過來人都應該清楚,打架鬥毆、拉幫結派這樣的校園暴力,可謂是層出不窮、屢禁不止。中學時期的男生反而覺得那樣很酷,很有義氣,很像電影和遊戲的情節。可以說連最基本的法律觀念都沒有,這真的值得反思。

法律很複雜,即使是學習法律專業的學生也無法全部記住。這就說明了對一般人來說,法律的普及是通過逐漸滲透,是一個間接的緩慢的過程。

而這就要求了普法一定要從學生抓起,作為一個即將走進社會的公民,你可以不具備學術知識,但你必須遵循法律規範,這是任何公民進行一切活動的前提。

所以,之所以中學生殺人案件一發再發,還是因為中學法律教育的缺失。我們的學校都很忙,忙著考試,忙著補課,忙著學習琴棋書畫。但就是沒有時間上幾堂法律課,讓中學生了解到因為一時衝動而犯罪,會給一生留下不可洗去的汙點,而不是坐幾年勞那樣簡單。最簡單粗暴的道理就是,只有知道無法挽回的後果,才會懂得控制自己的行為,才不會一切抱著僥倖的心理。

“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錯了,你將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一生的代價,這樣的汙點將會伴隨你的一生。我相信很多中學生並不瞭解這些,如果這些常識能夠普及,至少衝動激情犯罪將會減少很多。

即使不成才也要成人,教育的基本應該是道德和法律知識,其次才是書本知識。人之所以成為人,之所以和動物有所不同,就是因為人是社會的一部分。無論你成績好壞,最終都將走入社會。而社會可以接受你沒有知識技能,但絕不會包容你的無知犯罪。


堅果旅行


中學時期正是情竇初開的青春期,相信大部分男生和女生在中學時都有自己心儀的那個她(他),或在課上是不是的瞄一眼她,或在放學時晚走幾分鐘只為了和她能有個邂逅,或是鼓起勇氣和她討論習題,或是通過同學打聽她的qq號碼,或是終於鼓起勇氣約她週末去圖書店一同買習題集,或是高考結束後來一次果斷的告白等等,中學的感情本該是這樣朦朦朧朧的美好,可鄭州市的這兩個學生卻是衝動魯莽以最極端的方式來證明他們心中的青春愛情,結果一死一傷,實在讓人心痛、惋惜。

當今中學生的早戀現象越來越多,互聯網的普及讓中學生早早的認識到了戀愛、感情、愛情,有的學生因為早戀學習更加努力,可有學生的卻因為早戀摒棄學習覺得戀愛比學習更重要,這樣的行為輕則耽誤學業,重則傷及他人。早戀是中學生的正常現象,有利有弊,老師和家長需要加以引導,尤其是家長更應該注意子女的早戀行為,讓子女明白什麼才是正確對待早戀的態度。個人認為在子女早戀問題的教育是家長必須承擔更多的責任,而不能一味的把問題交給學校和老師。

青春期的中學生容易衝動,記得當年我上初中的時候學校裡就有不少學生打架鬥毆,放學在學校約架,週末在街上約架,甚至還有打老師的,學生的暴力衝動問題十幾年來一直存在,至今無法有效解決,但是暴力傾向比較大的學生家庭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家長對學生的管教特別少,可見家長在學生學習之外的教育引導是多麼的重要。

對於鄭州市的這幾個中學生為了心中所謂的愛情持刀鬥毆造成一死一傷的事件,除了痛心和惋惜,家長們更要意識到家庭教育是多麼的重要,尤其是那些子女有暴力衝動萌芽的家庭的家長們,你們可真要多長點心了啊。

在學生暴力問題上學校只能做到普遍的普法教育,很難做到一對一的引導和預防。所以家長在學生暴力問題上需要承擔更多的責任,自己孩子出問題最傷心的孩子父母,所以父母們要多用點心啊,切莫亡羊補牢,一切晚已。


兔子說說事


學生打架鬥毆在幾十年前非常普遍,甚至學生和混混很難區分,上學的時候書包裡放一塊兒板磚或者菜刀的很常見,打扮的像女人的男孩一路上被打幾次都很正常。隨著經濟的發展,街頭打架的年輕人越來越少,打扮娘炮的成了時尚,偶然出現一起惡性鬥毆事件,大家都很難接受,拋開這種事情,娘炮大家更不能接受,天天口誅筆伐,那TMD你們接受什麼?有國家發佈的標準人嗎,娘炮又不傷害別人,一幫人天天bb,那就去鼓勵一下街頭混混吧,在你上下班路上時不時捅你一刀,在你年邁的父母去超市購物時讓他們暴打一頓,把你們的孩子拐走致殘表演街頭雜技,讓你們沒工夫去噴別人的打扮裝束。


劉慧穎A


表明觀點:前段時間剛發生的同學之間行刺導致一人死亡的事件,這才沒多久鄭州又發生因為爭風吃醋導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的嚴重結果。因為所謂的女朋友,不知道這幾名青年人的未來將何去何從?一人死亡一人面臨牢獄之災,何必呢?最後誰也不會得到“女同學”的青睞。

事件概述:

  • 張某因為喜歡班裡的一個女同學,並頻繁的給女生髮短信告白。這件事被同班的陳某知道後感到十分憤怒。因為陳某和這名女孩私下是情侶關係。
  • 當天晚上放學後陳某就帶著其他的關係比較好的兩名男同學,在學校門口堵住了,正要回家的張某。
  • 第二天早上,陳某又在女友抽屜裡看到了張某遞來的零食,感到內心受辱並下定決定報復,就在這天放學買了一把刀叫上了自己的兩個好友,起初兩個人單挑,但是陳某沒有鬥過張某,還被打傷,兩個人都是怒髮衝冠。就在這時陳某拿出身上藏著的一把水果刀,對著張某連砍數刀,最致命的一刀砍在脖子上,最終失血過多當場死亡。

通過新聞可知該起案件的起因系陳某與張某之間的情感糾紛所致,中學生的早戀現象並不少見,為此爭風吃醋發生爭執的也不少。但是不得不說現如今一人死亡,一人受傷,一人將面臨牢獄之災的情況下,不知這幾人可考慮過,今後的未來將何去何從?面對這種情況,陳某顯然也不可能和自己的女同學雙宿雙飛,等待他的只有鐵窗淚。

刑責可能

據悉該案中幾人均未滿18週歲,但是並沒有交代是否滿16週歲的情況,根據《刑法》的規定但凡年滿16週歲以上的,對陳某的故意殺人行為就可以直接追究其刑事責任。據此可以推測的出等待陳某的估計除了無盡的悔恨,剩下的只有鐵窗淚了。如果陳某未滿16週歲的情況下,那麼按照規定雖然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我想該起案件在其一生當中也必定留下了不可磨滅的陰影。

其次該起案件還要歸責於家庭教育的缺失,面對孩子的早戀情況,未能及時進行疏導導致悲劇的發生,作為事發的當事人的父母也存在一定的責任。只是現在說來已經為時已晚,但願類似的悲劇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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