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李国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日前,经批准,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对曲沃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李国明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国明违反廉洁纪律,收受服刑人员礼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服刑人员给予特殊照顾,对其违反监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疏于监管,为其在获得奖励和减刑事宜方面提供帮助,严重扰乱正常监管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李国明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李国明简历

李国明,男,汉族,1970年5月生,山西曲沃县人,大学文化,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12月,任曲沃监狱二监区教导员;2012年6月,任曲沃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2017年6月,任曲沃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山西润沃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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